假如,某一块地是某个村的,这个村就是一个集体,这块地就归属村里所有,谁要是想购买了开发小区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经过全体成员的同意,之后把所得分给集体的每一个成员;
而且集体成员购买房子,会享受到优惠的价格购买,因为小产权房的存在,就是解决城中村,村中城的遗留问题的,盖了房子不卖给集体成员,是得不到审批的,集体成员必须有优惠购买权;
这就是集体所有制的一个最基本的体现,村就是集体制度中的一个基本单位,但也不完全是;
实际的情况中,小产权房给到具体的购买人手中,只是一纸合同而已;
现在的产权登记制度,是不动产制度,小产权房由于土地归属集体,不属于国有土地,那么就没有缴纳土地出让的费用,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由土地部门最后出证的,所以小产权房没证,条件也很简单,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问题也没有这么简单,为什么呢?
这关乎到土地登记制度,集体土地归属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村里的每一亩土地,分给每一个成员是一种土地拥有的制度,是用来农耕的,我们的农耕大国,集体土地的作用是农耕,国有土地的范畴在工业范畴,商业范畴,城市就是属于工业和商业的典范和聚集地;
在把农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是有很多的制度壁垒的,审批权限之高,还需要集体同意,还得符合城市化,城中村的建设规划,之后才有可能土地转化,否则,小产权房,只能小产权;
阿永哥点评:
一是小产权房的价格低,但是买卖并不容易,一方面一次性付款是个壁垒,另一方面不具备很多的城市功能,包括户口,学区等等,需求量也会比较小,同时也不具备金融功能;
买卖的时候,没有官方证明,唯一可以只靠的就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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