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
灌云县伊山镇,东至穆南路,北至县委党校,南至西城国际,西至伊山镇垃圾中转站。
拆迁地块位置
该地块位于灌云县城区西北,G25长沈高速灌云西收费站附近。属于王圩村地块。
地块现状
二.被征收房屋认定
什么样的房子给补偿,什么样的不给补偿,是拆迁户最关心的。根据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子认定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性质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性质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载明的,以产权档案记载的面积、性质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含翻建、扩建增加的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2.宅基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符合相关规划,没有建房批准手续,但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2011年卫星图片上有记载的被征收房屋,认定为合法建筑。
3.宅基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符合相关规划,但2011年卫片上无记载的,被征收房屋符合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面积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房屋占地面积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房屋层数不超过两层,认定为合法建筑。
农民进城
4.宅基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符合相关规划,2011年卫片上无记载的,符合“一户一宅”认定的,单户住宅建筑面积:三人居以下不超过150平;四人居不超过200平;五人居及以上不超过250平。超过上述规定的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
5.宅基地为非法取得,不符合相关规划,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归纳一下,有产权证的,以产权证数据为准。没产权证的,宅基地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符合规划,没有建房手续的,2011年卫星图片有记载的,为合法建筑。2011年卫星图片无记载的,符合“一户一宅”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宅基地面积70%,不超过2层,人均面积不超过50平,为合法建筑。
灌云金湾美苑
采用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征收人可自行选择。
(一)产权调换
1.安置房源:“金湾美苑”小区西侧、宁连高速东侧,山前安置房11幢、15幢。
根据连云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招标公告,山前安置房A地块位于伊山镇北环路西侧、宁连高速东侧。共规划安置房12栋,其中7-15栋7层,16-18栋10层,合同估算价1.5亿元,工期2018年9月-2019年11月。
安置房源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征一还一,互找差价”。可以用优惠价(比市场价优惠300元/平)购买安置房,最大购买面积不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120%。超过此面积的,超过部分以市场价购买。
(二)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交出被征收房屋后,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
2.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价格,通过协商或评估确定。
(三)征收补助
1.临时安置补助费
8元/平·月,每月不足600元按600元计算;商业用房30元/平·月,每月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其他经营性用房15元/平·月。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按24个月支付临时安置费,最终按实际过渡期限给予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个月一次性支付;
2.搬迁补助
按10元/平计算,一次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次计算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搬迁费。
3.物业补助
对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房屋,按0.5元/平·月的标准,给予为期三年的物业补助。
4.特殊困难对象补助
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伤残,每名残疾人发放一次性3000元补助。对残疾证等级达到1级、2级的,补助标准每证增加6000元、3000元。被征收人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低保证的,每证一次性补助4000元。
5.其他补助
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自来水、电力、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的移(拆)装费用补助,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或按现行市场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6.签约奖励
按照签约并完成搬迁的日期,共分为3级奖励,奖励金额按房屋评估价百分比计算,比例如下表。
签约奖励
小编查询近期海州区朐阳公园南侧地块,赣榆区狮子口北片区地块棚改项目补偿方案,发现虽同在一市,但是各县区补偿标准不一。差异最大的是卫星图片的参考年份。
对于没有建房手续的,海州区以2003年卫星图片为参考依据,2003年卫星图片有记载的,给予补偿。赣榆则以2006年,灌云以2011年卫星图片以依据。
海州灌云赣榆棚改拆迁补偿方案比较
灌云以2011年的卫星图片作为判定无建房手续房屋的合法依据,政策比其他县区宽松,保护了建房者利益。而且补偿方案中对残疾家庭和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给予补偿,电话、有线电视等拆装费也明确提出,补偿政策有进步,应该为灌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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