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过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近几年,随着房改政策的深化还有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成都增加,公有房屋的承租权过户也相对增加了很多。但是由于个别的单位还有房管人员对政策的把握不是很准确,业务也比较生疏,以致于出现了执行政策上的任意性还有收费上的随意性,在群众中也造成很多不良的影响。关于共有产权房过户问题,小编也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共有产权房过户的相关问题。
共有产权房过户相关政策
共有产权房过户的相关政策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一看。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的承租权过户管理问题,同时还要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现在还有一些重要的政策通知。第一,如果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已故或者是迁离本市了的话,这样与原承租人同居的配偶、子女、父母还有一些抚养关系或者是尽赡养义务的同居人都需要做出一些改变。一些符合下列条件的话,公有住房的承租权一般是可以无偿过户的。共有产权房过户还有这样的问题,所在的单位如果没有实行货币化分房的话是可以符合的。还有一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经济来源的话也是可以符合政策的。还有一些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并且要实际居住二年以上的话,也是符合过户条件的。还有确定没有房屋居住的也是符合共有产权房过户条件的。如果是同居人的话,符合上述继续承租条件的,同居人之间还是可以申请过户条件的。
共有产权房过户要注意什么
共有产权房过户还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如果承租人同时承租二处住房的话,那么一定要求将其中的一处住房承租权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其中包括具有公证文书的养子女或者是继子女的,并且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那么住房的承租权是可以无偿过户的。共有产权房过户还要注意这个问题,如果子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经济来源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过户的。如果子女在要求过户的房屋内有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居住地户籍的话,也满足共有产权房过户条件。最后一个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定要确定没有房屋居住。如果房屋开发建设单位需要一次性调迁安置住户的话,可以调迁直管公房的,那么还需要经过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如果需要调迁单位自管公房的,那么应该要征得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同意。
如果是允许调迁安置住房的话,是可以无偿办理承租权过户的。共有产权房过户问题还有这样的问题,夫妻离异的话,可以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是判决,这样就可以将原承租的住房判给离异的一方了。房屋承租权也是可以无偿过户的。共有产权房过户还有这样的政策,如果是申请房屋的承租权过户的,应该要交验下列的证件或者是证明。第一,承租权的过户申请书是必要的,第二,身份证、户口簿也是必要的,第三,公有住房的租赁证也是非常关键的,第四,所在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第五,有抚养或者是赡养关系的应该要由所在的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并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重要证明。如果与原来的承租人同居者在二人以上的话,应该要出具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共同居住人同意其中一个人可以过户的证明书。相关的法律书也是非常关键的。以上就是共有产权房过户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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