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是一个离北京非常近的省份,在河北省有很多的政策能够及时的按照北京的要求实施,一些政策在实施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当地的具体的情况实施的,大家都知道在河北要是想要购买土地是需要上缴土地增值税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河北土地增值税最新政策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一、河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根据《PRC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十四项规定,制定本细则。
2、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的地块,与转让房地产的发展阶段,确定扣除金额,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计算或共享,也可以根据其他税务机关评估确认。
3、土地和新的建筑和设施的发展(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前期工程费拆迁,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4、原个人自用住房转让或改善居住条件,经税务机关申报、核准五年或五年后,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征收土地增值税。三年未满的,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河北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1、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3、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面的文章介绍了河北土地增值税收新规定,大家一定要及时的了解这些,然后按照新的税收法律执行,要是有不懂的地方大家可以去河北省相关机构了解一下这些政策,一下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大家只有实地勘察才能够很好的办理相关的手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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