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广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进行公示,保护名单包括善正楼、耀庐、竺园、华英医院旧址、永安公司旧址等103处主要位于广州老城历史建筑,规划图文并茂记录了历史建筑内部的特色装饰,揭开了老城历史建筑的神秘面纱。
航拍图三维图造册记录更细致
12月11日,经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广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草案,第五批次历史建筑共103处,其中,越秀区共27处,是广州公共建筑、摩登住宅,体现东山洋楼特色风貌和价值的建筑代表。荔湾区共76处,是广州商贸建筑、骑楼,体现西关特色的风貌和价值建筑代表。
本次规划为历史建筑的利用提出了四大原则:合法、适度、多元和开放。多元化利用即要求历史建筑的利用方式应该避免同质化,适应所处地段的区位特点和不同社群的使用需求,鼓励适度混合的多功能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
据介绍,今年10月份,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公布后,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要求,启动了编制该批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本规划是在第一二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的体例基础上,针对保护管理的实践需要,对文本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与此前编制规划的形式不同,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增加了表现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航拍图;增加了规划管理单元编号;在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里增加了直观体现价值要素位置分布的三维简图,图文并茂地记录了历史建筑的当前面貌,为日后历史建筑的保护,以及建筑遭受破坏后的执法提供了参考。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草案内容,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9日,为期30日,市民有意见可以透过相关渠道进行反映。
特色细节要重点保护
南洋风格菱形花阶砖、镶嵌彩色玻璃的满洲窗、木雕趟栊门、中式图案木质隔断、拱券、山墙、石质门套(石库门)……本次公布的方案对历史建筑室内外的特色建筑装饰均进行了拍照存档,明确了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让历史建筑在修缮过程中,重点保护这些历史特色。
水磨石楼梯、铸铁花扶手、人字形木地板,位于越秀区大塘街道文德北路75号内部的广州留法同学会旧址,是广州建筑大师林克明在1934年设计的作品,建筑内部仍保持当年风格。新中国成立后,广州留法同学会停止活动,首层作华南文联办公之用,曾作仓库,现闲置,该建筑被纳入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为研究林克明大师的生平提供实物资料。
按照《规划》要求,根据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按两类进行保护:一类为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二类为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
据介绍,历史建筑的特色部位、材料、构造和装饰,是指历史建筑价值高度集中、充分体现其特色的构件、用材、工艺做法与装饰。被确定为核心价值要素的特色部位,本体不得改变,位置原则上不得调整。被确定为核心价值要素的特色材料、构造和装饰,其原真载体应进行保护,并鼓励在历史建筑其他部位的改造利用设计中参照、吸收。
上述文件特别强调对历史建筑主要立面的保护。被确定为核心价值要素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整体形状、材质、色彩等原状,以及各门窗洞的原位置和尺寸。修缮或局部改动,须与风貌协调,并遵循可识别原则。原有门窗以修整为主,确实需要替换的门窗应尽量做到风貌协调、风格尽量统一。
鼓励发展文创禁止用作仓库
近期荔湾区的永庆坊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获得社会的高度关注,被称为广州的网红打卡点,上述名单的历史建筑如何进行活化呢?对此广州市国规委在文件中给出了建议,一是建议作为纪念场馆、展览馆、博物馆、旅游观光、休闲场所,鼓励用于发展文化创意,开展地方文化研究;二是根据历史建筑的特点规模,作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等,另外也可作为医疗卫生设施,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文化体育设施,如文化站、文化室、社区少年宫等。
对于民居类历史建筑,《规划》建议在不影响历史建筑风貌,不损害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及其核心价值要素,符合结构、消防、环境卫生等专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宜保留和延续居住功能,或作为民宿、客栈等使用。
广州市国规委在发布文件中明确要求,历史建筑禁止用作批发市场、工厂(传统手工艺作坊除外)、仓库、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供应设施、加油加气站、环卫环保设施。除以上共性的禁止性使用功能外,具体每处历史建筑的其他禁止性功能还会特别注明。
修缮指引清晰不搞一刀切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比文物部门公布的文物保护建筑名单,规划部门公布的历史建筑名单,保护的要求相对较灵活,不要求所有改动必须征求文物部门许可,部分不触动原有历史风貌特别是外立面风貌的,可以由业主根据要求指引进行修缮和改动。
目前大量的历史建筑产权较复杂,有的属于私房、代管公房等,建筑老化较严重,如不能进行修缮,无法达到居住使用要求,因而如所有修缮都必须打报告的话,难以实际操作,如建筑外墙剥落、楼体遭虫蛀老化,如不尽快进行抢修,将影响建筑安全,特别是广州老楼存在众多砖木建构建筑,老化程度更严重,修缮指引不够明确,或修缮要求超出业主承受范围,一些老楼只能放弃整体修缮,随着老楼的日渐衰败,历史文化街区难以呈现本来的历史价值。
广州著名的文保志愿者、文保团体古粤秀色的创始人杨华辉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从历史文化街区的大范围保护,到逐步细化面向有特定建筑、特定构件的保护,指引更详细精准,让使用者和监管部门有更详细的文件依据,是一种保护思维的进步。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早在2007年生效,成为广州第一个连片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街区内以大量建于民国年间的“东山小洋楼”为特色,近十年来,新河浦片区成为游客来穗必到的“打卡胜地”之一,如何保护“东山小洋楼”也成为各界关心的议题,本次《规划》将春园后街12号、培正二横路22号、新河浦二横路29号等十处历史建筑也纳入名单,进一步明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重点。杨华辉认为,现在保护方案做得越来越细致,哪些可以动,哪些不能动,做到明确指引,不搞一刀切,也是一种保护思维的进步。
“历史建筑如同古董,如果修缮保护得当,作为一件古董是会升值的,对于历史建筑的所有者来说是好事。”杨华辉表示。
样本
越秀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
馨园:昔日官邸今日酒店
越秀区是广州千年传统中轴线的所在地,是广州市历史建筑遗存最丰富的区。据越秀区国土规划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2月,广州市颁布《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实施至今,已公布5批历史建筑共721处,在越秀区辖内的有259处,占比为36%。
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选取三处试点
如何活化利用历史建筑,一直是历史建筑保护的核心话题。
越秀区国土规划局表示,2018年以来,越秀区对历史建筑分布集中的几个片区进行了现场调研,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可能性、可行性综合分析后,推荐盐运西社区、启明二马路5号、馨园(瓦窑后横街1号)3处作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与风采,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为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越秀区建立了以区政府为属地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为日常巡查、现场保护主体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联动机制。各街道已在网格化巡查中加强对历史建筑的巡查,在发现问题后将马上通知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历史建筑如何进行日常修缮维护,一直是历史建筑使用者的疑问,按照市名城办的要求,越秀区实行历史建筑分级别的修缮管理。如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需要对建筑进行修缮,保护责任人应填写《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咨询服务申请表》,向技术咨询机构免费咨询修缮行为属于轻微修缮还是非轻微修缮;属于轻微修缮的,将咨询表报街道备案后按照本市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修缮,属于非轻微修缮的,需到越秀区国规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活化利用赋予馨园新的价值
馨园是越秀区保护利用历史建筑的试点之一。馨园位于越秀区东山街道瓦窑后横街1号,建于1923年,是民国广州第一任警察署署长的官邸,是西洋建筑风格与岭南建筑风格融为一体的小洋房,主体三层,总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外墙为清水红砖墙,保留有西式栏杆、水磨石、花阶砖、琉璃陶瓶等特色构件。
2015年,馨园被评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馨园在活化利用之前,是作为普通住宅使用。2016年,馨园古建酒店负责人刘峰女士与瓦窑后横街1号馨园产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将馨园打造成为颇具岭南文化特色的馨园古建酒店。活化利用赋予了这栋老建筑新的价值。走进馨园古建酒店,中式酸枝家具、西式壁炉、西式吊灯等元素构成一幅中西合璧的东山风情画,酒店庭院的馨园咖啡藏身小洋楼内,别致的装饰成为新河浦又一网红打卡点。记者查询热门旅游订房网站发现,馨园古建酒店一个粤剧大床房每晚房价为1400多元,且搜索多个日期均为满房,可见该历史建筑改建的酒店十分受欢迎。
第五批部分历史建筑介绍
●越秀区大东街道启明一马路9号建于民国时期,砖混结构,高3层。建筑为早期现代风格,外墙为水刷石批荡。正立面分为三部分,二三层两侧设凸出阳台,中间部分为六边形体块,整体均带有竖向装饰线条等特色工艺和构件,是越秀区保存较好的早期现代风格的民居建筑。
●耀庐建筑位于越秀区大东街道署前一街5号,建于民国时期,高3层,砖混结构。建筑为早期现代风格,红砖墙,正立面为水刷石批荡,立面为四柱三间分隔。建筑前设院门,门额上有“耀庐”字样。首层中部开门,上有拱券,中部有仿券心石装饰构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是越秀区保存较好的早期现代风格的民国时期建筑。
建筑外立面保护价值要素保存较好;东立面二、三层局部门窗后期扩宽改建,外接电线影响建筑造型美观度;建筑内部保护价值要素保存较好。
●春园后街12号建筑位于越秀区东山街道春园后街12号,位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于民国时期,外立面为红砖墙砌筑,入口立面为水刷石批荡。建筑入口楼梯两侧有弧形扶手,二层设阳台,保留西式栏杆。顶层设西式山花等特色工艺和构件。内部地面花阶地砖、木楼梯、铁艺窗花、木框蚀花玻璃窗仍保留。建筑保存状况较好,是越秀区保存较好民国时期的独立住宅。
●竺园建筑位于越秀区东山街道恤孤院路12-1号,位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于民国时期,高3层。建筑为中西结合风格的独立住宅,外立面为清水红砖墙砌筑,中部设楼梯,大门上方有拱形亮子,内有铁艺窗花。各层中部设凸出阳台,铁艺栏杆,纹样别致。建筑保存状况较好,是越秀区保存较好的民国时期中西结合风格的独立住宅。
建筑外立面保护价值要素保存较好,建筑南立面外挂空调机和电线影响立面风貌;室内格局保存完好。
●恤孤院路12号建筑位于越秀区东山街道恤孤院路12号,位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于民国时期。建筑中部,为伊斯兰风格装饰拱门。1946-1949年为第三区公路工程管理局,1949-1953年为华南公路工程指挥部广州材料供应站,1953年起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交通部。建筑外墙为清水红砖墙砌筑,西式栏杆、西式柱式等特色工艺和构件仍保留,是越秀区少见的体量较大的中西结合风格的独立住宅。
建筑外立面保护价值要素保存一般,南立面建筑入口处均堆满杂物,外挂晾衣物、空调机以及外接管线杂乱,影响建筑外立面美观度。建筑内部保护价值要素保存一般,到处堆放杂物,存在一定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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