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数百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同程度简化
此次改革,涉及多项直接取消审批的许可事项,简化办理程序,提升企业办事效率。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取消7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同时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其所在的市辖区进一步取消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据悉,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同时,多个事项审批程序改为备案。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将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其所在的市辖区进一步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相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监管部门不得以未经备案为由,限制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深圳还将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在全市范围内对6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其所在的市辖区进一步对3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方案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后,各责任单位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且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该举措实施后,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将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将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改革还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服务。深圳将在全市范围内对38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依法依规有序推动下放审批权限或委托下级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事,并同步加强监管;采取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并联办理、简化中间环节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多方面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为确保"证照分离"改革的落地实施,改革方案明确,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联动调整机制。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将其移出本部门权责清单;对其他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调整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子项拆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内容。
同时,深圳也在企业"事好办""好办事"方面下足工夫,将统筹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通过营业执照归集各类许可信息,减少审批发证,实现"一照通行"。
线上服务方面,改革将实现到2022年底涉企证照电子化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方案要求,各单位在制发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时,同步发放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全面提升电子政务能力,优化"免证办"使用体验,企业办事能通过电子证照替代的不再要求提交实体证照及其复印件。同时,探索向社会公众、第三方平台开放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平台,推广"电子卡包"等应用,便利交易相对人、平台企业等查询、核验有关信息。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不过,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并不意味着审批无监管。改革方案强调,各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只批不管""不批不管""一放了之"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由原审批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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