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平邑小产权房 户口和住址不一致。。。平邑教体局来解答

1.今年的招生办法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2017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使用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招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城区适龄儿童的家长应于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期间登录http://ywjy.pyxjyj.cn,进入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2.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2017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全部实行划片招生?

答:平邑县将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小学、初中一律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4.城区公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5.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民办学校也采取网上采集信息报名的办法招生。严禁超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和超班额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入学,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6.是否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组织的考试?

答:不可以。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如果非法组织考试,组织、动员学生参加考试或对学生参加考试制止不力,除考试成绩无效外,并将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7.如何管理学生学籍?

答: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对违规通过考试选拔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8.今年小学、初中招生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基本条件分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有城镇户籍,并在县城长期居住;二是无城区户籍,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县城有固定住所且长期居住;三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县城长期务工或经商的。

9.什么样的户口是有效户口?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10.什么样的户口是无效户口?

答:一是不能出示与学生有关的任何户籍证明的;二是学生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且户籍在平邑县之外的;三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但均在临沂市外,且父母不在平邑县居住的。以上均为无效户口。

无效户口学生不享受学区学生上学待遇,本学区学校招生不足时可以在本学区学校就读;本学区学校班级额满后,可由教育部门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网上填报信息时,可在“其他类”栏中填报,提交材料时需要向学校提供监护或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11.学龄儿童户籍在集体户上,是否属于城区户籍?

答:城区户籍学龄儿童是指监护人和学龄儿童户籍都在城区且在一个户上。

12.户口和实际住址不一致时如何划片?

答:当户口和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实际住址划片招生。但学校优先招收户口和实际住址一致的学生。

13.划片入学时如何处理“户口与住址”的关系?

答: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以其经常居所为据划片入学。

14.如何处理城中村房产问题?

答:城中村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或开发区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15.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怎么办?

答: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产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16.现居房屋还没办出房产证怎么办?

答: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向学校提交材料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17.暂时还没有过户的二手房或自建房应如何填报信息?

答:其他不能提供房权证的房产,应提供相应产权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费、电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安装、网络安装等票据)。购买亲人的房子,应到县公证处办理公证。自建房,应提供相应的宅基证明材料,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或开发区确认。招生学校还将入户进行实地调查。

18.如在某小学附属幼儿园上学,是否可以填报该小学服务片区信息?

答:划片招生要求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居住片区”如实填报信息,不能填报所在幼儿园的片区。

19.和老人已经分户,但仍居住在一起,为接送孩子方便,可以填报老人的房产信息吗?

答:可以。适龄儿童监护人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可以填报直系亲属的房产信息(仅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但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学区学校招生不足时可以在本学区学校就读;如本学区学校班级额满后,需由教育部门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0.进城务工经商的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应如实填报商铺和租住房屋信息,但子女就读应在该片区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可入学,如居住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需要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却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由生源流出地妥善安置。

21.报名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有城镇户籍,在县城长期居住的需提供三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②带照片的本人户籍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章);③能证明家庭住址的相关证件(如:房权证、宅基证、家庭门牌号、村委出具的证明等)。

无城区户籍,家长在县城长期居住的需提供三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②带照片的学生本人户籍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章);③需出具家长(或学生本人)的房权证或购房原始发票和购房合同。

家长在县城经商的需提供四种材料:①家庭户口本;②带照片的学生本人户籍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章);③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④合法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家长在县城务工的需提供五种材料:①家庭户口本;②带照片的学生本人户籍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章)四种材料。③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务合同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材料(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④出具家长一方的驻城职工养老保险材料。⑤稳定居住场所的证明材料(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22.城区小学、初中什么时间报名,如何报名,什么时间发放入学通知书?

答:小学招生: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家长要通过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信息,并确定居住区内的小学、初中、民办学校(不能择校);6月30日,通过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预录取名单;2017年7月1日-7月5日,向学校上交材料备审;7月15日,各小学通过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入学登记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20日;学籍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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