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政发〔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油地社会融合发展,提高社区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包括村转居)进行如下调整:
撤销52个居民委员会
撤销辛店街道康苑居民委员会、佳苑居民委员会、佳兴居民委员会、万鑫居民委员会、瑞和居民委员会、杏坛居民委员会、辛苑居民委员会、阳光居民委员会、兴荣居民委员会、瑞苑居民委员会。
撤销文汇街道青华居民委员会、银座花园居民委员会、富园居民委员会、胜安小区居民委员会、胜安南区居民委员会、胜安北区居民委员会、万家新城居民委员会、育新花园居民委员会、嵩西居民委员会、嵩东居民委员会、美滨居民委员会、天籁华都居民委员会。
撤销文汇街道代管胜利街道海科花园居民委员会、鑫都康城居民委员会、利丰花园居民委员会、锦绣龙轩居民委员会、光明嘉园居民委员会、绿洲国际居民委员会、理想之城居民委员会、竹香园居民委员会、菊香园居民委员会、新泰路居民委员会、榴香园居民委员会、檀香园居民委员会、槟香园居民委员会、华泰豪园居民委员会。
撤销黄河路街道燕山居民委员会、金河居民委员会、银通居民委员会、一品花园居民委员会、时代康桥居民委员会、惠都居民委员会、丰泽居民委员会、万吉居民委员会、石大花园居民委员会、海信盈城居民委员会、黄河机关居民委员会、格林风景居民委员会、东升居民委员会、盛世龙城居民委员会、建行居民委员会。
撤销胜园街道科苑社区科苑居民委员会。
新设2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辛店街道
1.明珠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红卫村南界,南至北二路,东起西四路,西至胜辛路;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东起西四路,西至裕华街。
2.福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济南路,东起云门山路,西至西五路,不含雅苑小区。
3.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济南路,南至老铁路线,东起云门山路,西至西五路,另含万鑫东区。
4.怡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菏泽路,南至南一路,东起西四路,西至西五路,另含瑞都花园。
文汇街道
1.商隆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济南路,南至北一路,东起燕山路,西至西四路。
2.青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淄博路,南至济南路,东起太行山路,西至海通路;北起济南路,南至北一路,东起太行山路,西至广利河。
3.胜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
4.胜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潍坊路,南至北二路,东起西一路,西至西二路。
5.嵩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东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文汇街道代管胜利街道区域
1.胜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北一路,东起东青高速,西至庐山路。
2.中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东青高速,西至庐山路。
3.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庐山路,西至沂山路;北起黄河路,南至广利河,东起庐山路,西至富海金港湾西围墙。
4.文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黄河路,南至广利河,东起东青高速,西至庐山路。
黄河路街道
1.燕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黄河路,南至菏泽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不含黄河口商贸城。
2.汇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金乡路,南至南一路,东起西一路,西至西二路。
3.丰泽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菏泽路,南至南一路,东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4.汇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黄河路,南至金乡路,东起西一路,西到海德路。
5.鑫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华纳大街以北东起盛世龙城A区东墙,华纳大街以南东起友谊路,西至西二路。
6.通达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西一路,华纳大街以北西至盛世龙城A区东墙,华纳大街以南西至友谊路。由东营商贸园代管。
7.锦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南一路,南至章丘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
胜园街道
1.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五干排,南至现河路,东起西四路,西至与垦利区交界线。
2.科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嘉祥路,南至南二路,东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北起现河路,南至广蒲沟,东起西四路,西至与史口镇交界线。
调整4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辛店街道
1.钻井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与垦利区交界线,南至和平路,东起西四路,西至零排沟;北起和平路,南至勘探路,东起西四路,西至花园路。
2.钻井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和平路,南至勘探路,东起花园路,西至景苑二区西外墙;北起勘探路,南至钻井路,东起西四路,西至中心路。
3.钻井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钻井路,南至德州路,东起西四路,西至中心路。
4.胜望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德州路,南至文化西街,东起中心路,西至胜辛路;北起德州路,南至兴荣东街,东起西四路,西至中心路。
5.胜荣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中心路以西北起兴荣西街,中心路以东北起兴荣东街,南至红卫村南界,东起西四路,西至胜辛路。
6.胜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文化西街,南至兴荣西街,东起中心路,西至胜辛路。
7.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东起雅苑小区东墙,西至雅苑小区西墙。
8.舒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淄博路,南至济南路,东起西四路,西至云门山路。
9.萃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东起裕华街,西至云门山路。
10.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济南路,南至北一路,东起西四路,西至云门山路。
11.玉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万鑫东区东墙以西北起老铁路线,万鑫东区东墙以东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西四路,西至西五路。
12.百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黄河路,南至菏泽路,东起云门山路,西至西五路。
13.银杏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黄河路,南至菏泽路,东起西四路,西至云门山路。
14.桐凤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南一路,南至五干渠,东起西四路,西至云门山路。
文汇街道
1.油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德州路,南至潍坊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四路,另含103小区。
2.东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济南路,南至北一路,东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
3.青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东起太行山路,西至西二路。
4.荟萃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淄博路,南至济南路,东起海通路,西至西二路;北起济南路,南至北一路,东起广利河,西至西二路。
5.井下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与垦利区交界线,南至德州路,东起锦花东路,西至西四路。
6.敬业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淄博路,南至济南路,东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7.蓝天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潍坊路,南至北二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四路。
8.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淄博路,南至济南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
文汇街道代管胜利街道区域
1.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莱阳路,东起沂山路,西至西一路。
2.共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潍坊路,南至北二路,东起东青高速,西至沂山路。
3.绣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莱阳路,南至北一路,东起沂山路,西至西一路。
4.龙轩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二路,南至北一路,东起庐山路,西至沂山路。
黄河路街道
1.阳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阳城小区北围墙,南至南二路,东起西一路,西至阳城小区西围墙。
2.南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枣庄路,南至嘉祥路,东起西三路,西至机兴西街,另含胜邦小区。
3.聚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章丘路,南至嘉祥路,东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另含南苑东五区、中央粮食储备库小区。
4.现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菏泽路,南至南一路,东起燕山路,西至西三路。
5.兴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金乡路,南至南一路,东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
6.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菏泽路,南至金乡路,东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北起黄河路,南至金乡路,东起海德路,西至西二路。
7.玉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黄河路,南至菏泽路,东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8.物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朝阳路,西至西四路。
9.科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西三路,西至朝阳路。
10.科怡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燕山路,西至西三路。
11.东利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
12.辛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东起沂山路,西至西一路。
牛庄镇
聚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集贸街,南至魏家村北界、后邵村北界,东起辛河路,西至解家大沟,另含牛庄镇商贸物流园。
六户镇
瑞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北起巫山路,南至广蒲河路,东起文明路,西至巫山路。
保留黄河路街道宁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史口镇胜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按照《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胜利油田职工家属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东区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完成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共64个。
相关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稳妥地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工作,及时处理调整过程中的问题,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同时,对22个新设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山东省实施##_FORMAT_LT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_FORMAT_GT_##办法》有关规定组织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区民政局、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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