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房产一般是必须分割的财产;但分割房产的前提是房产合法。如果房产没有产权证或是违章建筑,还能不能进行分割呢?
【案例】陈小姐与李先生于1999年在广州市登记结婚,现感情出现破裂,现陈小姐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俩在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作为二人婚房,但该房是小产权房,并无产权证,陈小姐想知可否分割该房屋?
“小产权房”这一称谓并非法律术语,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这个规定中的房屋应当理解为是合法的房屋,只是因为某种特殊的情况,暂时未取得房产证,明确所有权。
在目前司法实践当中,法院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是暂不予处理,即视小产权房为违章建筑物,认为该建筑物的合法性尚未确定。房屋可能涉及违法用地、非法建筑等问题,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及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处理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一种是只对使用权进行判处,不对所有权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将来房屋合法化了,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和处理。法院在处理陈小姐离婚案时,为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另外,法院对违章建筑的分割,还可能有如下处理方式:
(1)如在离婚诉讼中补办了合法手续,将依法进行分割;如在离婚后,补办了合法手续的,可以另行提起分割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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