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块高档墓地1㎡的售价已经突破40万,并且这个数据每年还在不断上涨;
在上海,一块高档墓地1㎡的售价也高达30万,就算是最普通的墓地1㎡也需要10万。
更离谱的是,这些墓地的使用年限只有20年,时间一到就需要续管理费,如果逝者家属没有继续缴费的话,那么墓园就会自行处理这些骨灰盒。
如今墓地的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房价的水平。
人们年轻的时候为房子奋斗,年纪大了还要为墓地操心。
但如果此时有人告诉你,能够用25万买一套小产权的房子,专门用来放置家人的骨灰,你会如何选择呢?
用房子来代替墓地,听起来似乎有些荒唐,但仔细一想,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麻烦大家右上角点一下关注,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件事情。
在2020年9月,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一个小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登上了热搜,也有不少媒体纷纷前去采访。
在刚开始的时候,这个小区每平米的售价在3000元左右,可没过多久,立刻就上升到了7000元,还有人扬言自己愿意出1万元。
短短七天的时间,这个小区的成交额就达到了500万,从外面看去,其售楼部简直就是门庭若市,就算是说供不应求都不过分。
然而如此火爆现象背后的原因却让人意想不到:
这个小区人们争先购买的商品房并不是用来住活人的,而是用来存放供奉亲人骨灰的。
走进楼道,能够每户门口都贴着对联,而门头则刻着“某氏宗祠”几个字,这个小区里已经存放了将近10万个骨灰盒。
其实类似的“骨灰房”并不是天津独有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
在一些大城市中,由于墓地价格过高,僧多粥少,所以一些居民就会选择该去周边的小城市买低价房,平时不住人,只是存放自己亲人的骨灰盒,每年都会定期前去祭祀。
中国农业大学的副教授朱毅曾经在网上说,自己在从机场打车回家的路上,听到专车司机说,他的老家是河北的,有不少北京人会在他们县里买套房子,专门存放骨灰盒,并且每到清明节就会带着家人前去祭拜。
而原因则是河北一套小房子价钱几十万,比北京墓地一平方米就几十万的价钱便宜多了,而且还能拥有70年的使用权限,墓地也就只不过20年而已。
回到天津“骨灰房”事件,有相关报道指出,这是由陵园开发出的商业化“骨灰房”,并“变公益为盈利”了。
原来这里最初是个公益性骨灰堂,按照原本的规定,只能安葬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或者遗体,不能对外经营。
不过在2010年的时候,陵园却把这里开发成了多层骨灰房。
而这件事情刚被曝出,就立刻被相关部门紧急叫停,并责令该小区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且对全区殡葬场展开排查整治。
然而却有网友表示,“骨灰房”的创意还真不错。
电影《我的姐姐》结尾处,舅舅和主角安然在墓地相遇时的一段对话,向我们很好的解释出了“一墓难求”的情况。
“我已经打听过了,最底下的那排墓地6万块钱,半山腰的12万,而最顶上的独栋别墅需要45万,这还不算每年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幸好人这一辈子只用死一次,要是多死几次的话,那估计连墓地都买不起了吧。”
墓地的价格水涨船高,和房子相比的话,房子还是便宜的。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不仅仅是房价处于较高的水平,就连一些墓地也被炒到了天价。
就比如说上海,那里的二手房房价都在7到8万一平,而上海普通墓地的价格,如果折算成1平米来看的话,其价格都已经高到20到25万一平了。
一块小小的墓地,就需要花费几十万,这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真的是有点难为人了,反之,如果花20万买一个偏僻一点的房子,这两者相比,肯定是后者比较划算了。
再说了,墓地的使用期只有20年,而房子的产权则有70年。
1992年的时候,民政部曾颁布《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在这其中明确规定了: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而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年。
这也就是说,你花钱买下这一块墓地,但是这并不代表你有着永久使用权,你只能凭借死亡证明或者是火化证明花钱把这块地方租下来,而租期就是二十年。
等到二十年的时间一到,那么你想继续使用的话就只能接着续费,不然的话,这块地方很有可能就会被管理方进行处置或者是二次出售。
除此之外,你还需要另外支付管理费,其金额大概是墓地价格的5%,20年的时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与之相反的则是,买一套房子的话,那么它的产权则会有70年,这个使用年限是公墓的3倍还要多,并且平时也不用缴纳管理费,只需交物业费就可以了。
与墓地相比的话,有人认为房子的升值空间会更大,毕竟70年的时间,未来一切皆有可能,万一将来赶上拆迁的话,那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不仅如此,房子可以进行出租或者出售,而墓地却不能,《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墓和公墓的土地所有权应当由国家或者集体已发拥有,不得由所有人转让或者出售。
所以说,有人认为花钱买房子的话,既可以让祖先的骨灰有地方寄存,自己又能得到一处房产,这就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如今大多数家庭都是“2+4模式”,两个成年人需要养四个老人,而有的则还要算上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那就是6个老人了。
假设一个家庭需要养6个老人,而一个墓地需要10万块钱的话,那么60万已经要花出去了,管理费和其它的费用又需要另算,这一笔钱算下来,费用保守估计100万以上了。
这样算下来,买一套小户型的住宅房就能够安置所有亲人的骨灰盒,这也一劳永逸了。
2017年,家住河北承德的王先生,在当地买了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房。
然而在入住没多长时间之后,他便发现自己家的对门似乎是一间闲置房,因为平常很少见到过有人出入。
刚开始的时候,王先生心中还暗自窃喜,毕竟对面无人居住的话,那也能避免掉一些邻里之间纷争。
然而他在与小区中一位老人的聊天中,偶然知道了自家对面房子的“秘密”之后,王先生心中便不高兴了。
这天,闲来无事下楼散步的王先生忽然被一位老人家拦了下来,并且还把他拽到了树下悄悄的问王先生,知不知道他家对面的房子,晚上每个房间的灯都是亮着的?
王先生一听,心中顿时充满疑惑,他一直以为对面无人居住,怎么会有灯亮呢?
看到老人神秘兮兮的样子,王先生也没想明白老人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他还以为老人是担心浪费电,想让自己帮忙联系对面的业主,提醒对方回来关灯呢。
老人看到王先生似乎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于是便急忙说,你家对面那套房子,里面住的根本就不是活人,你自己好好想想,你每次见到邻居都是在什么时候?
听老人这样一说,王先生后背发凉,而脑子里也在疯狂的回想自己见到邻居的时间。
经过大脑的飞速运转,王先生总结出了几个时间段,几乎上都是在清明、中元等这种节日的时候,才能看到邻居的身影。
不仅如此,每次看见他们回家的时候,手中总是大包小包的黑色塑料袋,想到这里,张先生不由得心慌了,难道说那些都是用来祭拜先人的物品?
那这个房子不就是……
不过此时的王先生并没有十分相信这件事情,他并不认为会有人专门买商品房来安放骨灰。
于是在回到家后,王先生便开始十分留意对面的动静。
没几天的时间,他就遇到了自己的邻居,而他手里拿着的,是让人在熟悉不过的黑色塑料袋。
在邻居刚打开门进去的时候,王先生留了个心眼,他眼神偷偷的瞟了过去,只见邻居家中整齐的摆放了十几个“小盒子”。
看到这里,王先生心中十分生气,自己家中还有老人呢,对生死之事多少是有点忌讳的,于是他便等邻居出门的时候,走上前去和邻居商量,希望他们能够把骨灰盒移走。
可谁知邻居的态度十分强硬,他们表示,房子是自己掏钱买的,想用来干什么就干什么,别人无权干涉。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前去找物业解决问题,希望他们能够从中调和调和,可物业表示,对面态度十分强硬,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王先生心中更是十分不满,难道自己花费大半辈子的积蓄买房,只是为了和骨灰做邻居吗?
他心中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于是便又一次尝试劝说邻居,并向对方表示,如果不将骨灰盒迁走的话,那么他就会报警,让警察前来解决问题。
王先生确实拨打了报警电话,但是此事也没有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放眼全国,王先生这样的也只是个例,被迫与骨灰盒成为邻居的人还有许多。
对于那些有需求的人来说,他们认为买房子放自己亲人的骨灰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可对于周围的邻居来说,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邻居竟然是“骨灰”,试问谁能受得了呢?
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发现你自己的邻居买了房子不住人,反而是专门用来存放骨灰的,那你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答案是:不违法。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它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在该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禁止在商品房中防止骨灰盒。
而在王先生把邻居告上法庭的时候,他并没有胜诉,法官给出的理由则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当然了,虽说这种做法不违法,但是它也不合理,并且还违背了《民法典》中第八条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
王先生的邻居把商品房私自改成了“骨灰房”,这在道德的层面上就违背了善良习俗,并且邻居的这一行为还会给其他住户的身心带来影响。
其次这样的做法也会有安全隐患,既然他们是买房存放骨灰,那么到了清明节等时候肯定避免不了要前去祭扫。
在祭扫的过程中,香烛或者纸钱都是必需品,如果在屋内的话,那么这就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影响整栋楼的住户,不仅如此,这样还会影响小区的房价。
如果在我们买房时,听说这个小区有人把房子改成了“骨灰房”,那么请问你还会买吗?
在发生这种情况时,我们可以选择报警,这样的做法也是合理的,但是民警到来之后,时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那就十分难说了。
因为这种事情属于民事纠纷,最后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的。
对于这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事情的立场也就不同。
最后要说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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