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小产权房的特点:
1、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般来说不被承认,在办理房产证等证件时,均不予办理。
2、小产权房无法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根据《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3、法律法规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4、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但也不能一刀切。(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那是不是小产权房被拆就无法获得安置?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小产权房拥有地方认可的相关手续,则一般来说在拆迁时能够获得拆迁安置安置。不过要注意,小产权房屋所有权一般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宅基地使用人,因此拆迁安置安置所得的利益只得由该房屋所有权人享有。非本乡人购房后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没有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拆迁安置,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安置与产权安置相比微乎其微。
如果小产权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则根据目前的法律来看,无法获得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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