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校及“推荐生”计划
02
推荐原则
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如东高中、栟茶高中招生计划的70%,如东第一高中、马塘中学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实行实名推荐报考。03
推荐办法
各初中学校均须成立推荐工作领导组,负责做好“推荐生”政策宣传和择优推荐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把关学生综合素质,采用学校推荐和考生意愿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操作,确保推荐生质量。各初中学校要公布高中“推荐生”计划及“推荐生”的必备条件,其必备条件为: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一项达到A级(如东高中、栟茶高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要达B级以上(含B级)。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在籍就读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必须在读。4.学校推荐必须与考生申请相结合。考生只可以申请一所普通高中的推荐生,学校只能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推荐一所普通高中。如考生放弃申请资格,必须要求考生家长与考生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推荐工作于5月19~22日进行,推荐生名单自5月22日起在学校公示三天,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校的推荐档案必须密封留存,随时接受有关方面的核查。5月24~26日,推荐生名单将通过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04
录取办法
凡被确定为普通高中推荐生的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在规定批次中A志愿必须填报被推荐学校的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根据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推荐生采取加分进档的办法录取。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zhuangxiuzhishi/117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