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广量大的村级小微工程,一直是基层小微权力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村级信访案件多发源头。从已查办案件情况看,小微工程领域发生的“微腐败”可谓五花八门——
有的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将本该招投标的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丹阳市某村委会以殡葬改革工作时间紧为由,将坟堂屋维修及灵位格增补工程拆分为4.79万元和2.3万元的两个子工程发包给丹阳市某市政工程队,使得各子工程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进场交易。
有的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亲属或自己承揽本工程项目。丹阳市某村原党总支书记胡某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仅以村委会讨论的形式走个过场,就将7.5万余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油漆工程交给其堂兄施工,又将1.5万元的水电工程包给妻兄。由于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后被强制拆除,胡某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的虚构工程、侵占挪用,将公家钱揣进自己“腰包”。句容市某村党委书记黄某在长达3年时间里,以虚构清淤工程等方式套取资金43万余元。去年7月,黄某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纠治什么。镇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市2020年以来的1万多个小微工程进行摸排起底,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每个镇不少于10%的比例,选择项目集中、资金密集、举报频发的行政村,通过调取相关台账资料、财务凭证、实地察看等方式,抽查村级小微工程情况,着力揪出村级小微工程项目中暗藏的“微腐败”。
句容市纪委监委运用大数据筛查产权交易“应进必进”情况时发现,句容市后白镇某村的多个工程项目票据的开具时间,竟然比产权交易平台中的交易时间早了半年。经核查,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的方某先后4次违反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将农路提档升级、环境整治及河道清理、农村公厕等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并在工程建设结束后,协助施工单位在村级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补办招投标手续。最终,方某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权力任性的背后是监管的缺失。据统计,镇江全市行政村村级工程点多面广,年均少的数十项,多的达数百项。“由于项目金额小、审批程序简化,一些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这些不起眼的小微工程由谁来做,村干部占有主导话语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权力寻租空间。”镇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按照相关规定,镇党委本应担负起管理小微工程的主体责任,但办案人员发现,部分镇对本级实施的工程比较重视,对村级小微工程监管不严,仅备案不检查、仅报销不审计。而在村一级,大部分村虽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但一些监督人员不会监督、不愿监督,导致监督流于形式。
管住小微工程,必须扎牢制度笼子。在查办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镇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跟踪督促所在地区和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落实,推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和镇(街道)履行好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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