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出侦查建议,用好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完善证据链条,提升案件质量。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牟利性特征,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依法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及时追缴违法所得,通过剥夺非法经济利益有力遏制犯罪。”宫鸣介绍,检察机关还加强对行政机关应当移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而不移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情形的法律监督。
2022年1月至今年3月,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嫌疑人550余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0余件,监督撤案410余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150余人,纠正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80余人。此外,检察机关加强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以及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2022年1月至今年3月,共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00余件,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对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
知识产权案件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问题多,对办案的专业化水平要求高。2020年11月,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四大检察”职能,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同时在全国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级检察院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在部分办案数量较多的地方,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及珠海、南京、宁波、长沙、武汉等地市检察院,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南通通州湾示范区、福州鼓楼区、武汉江岸区等基层检察院,也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宫鸣介绍。
高质量办理案件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一案四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推动一体履职;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减少权利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诉累,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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