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通知》指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等金融产品得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要求购房人作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严禁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经营、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事实上,“经营贷”“消费贷”在2020年的推行,其初衷是为了便于资金相对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拿到利息优惠的贷款,挺过经营难关,但却被一些“有心人”利用而沦为炒房资金。
今年3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要求,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随后,多地监管机构也相继发布了通知,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
遏制代理销售小产权房行为
自4月27日晚央视披露了深圳小产权房炒卖的情况起,深圳楼市进入新一轮小产权房交易的打击行动。5月8日,深圳市龙华区住建局发布关于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强调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
紧随其后,花都率先广州各区,发文强调坚决遏制代理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非法销售和以租代售小产权房的规定,严禁参与、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业务,严禁发布小产权房信息、广告,严禁为小产权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配合开发主体策划小产权房。
而上一次针对小产权房的严查还是在2018年,广州花都政府发文坚决遏制非法建设小产权房、坚决遏制非法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建设、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行为,并表示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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