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深圳龙华区一工业园内一栋小产权房门前,两方人员为争夺两栋小产权房的产权而发生激烈冲突。记者了解到,市区两级法院早已对该处小产权房作出“交易无效”的判决,但依旧无法解决双方的僵持。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禁止向非集体人员转让,但羊城晚报记者对深圳龙华区、光明新区和宝安区的多处小产权房进行了走访调查却发现,仍有不少小产权房在公开叫卖。
“交易无效”仍争夺
10日上午,多名租户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他们先后租住了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社区民乐工业新村30、31栋的房子,与嘉辉物业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但从上月开始,固得盈物业公司在大门前张贴出一则通告,称受大业主彭某委托前来收回物业,要求租户们搬离或者跟新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还能够享受优惠。通告中还引用了法院的一则判决,判决中称大业主彭某与现业主嘉辉物业之间的“交易无效”,产权依旧属于彭某。
“因为我老公是做工程的,手下有很多工人,所以去年八月开始我就在此租了近20套房子。看到通告后,我选择了相信通告内容,所以从今年3月开始与固得盈物业公司签约。但此举却惹来麻烦,近20多套房被嘉辉物业停水停电。”租户首女士告诉记者,她所租的近20套房已经停水停电十多天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彭某和固得盈物业公司的人员试图在大门入口处继续张贴通告,此举引起了嘉辉物业公司人员的不满,上前撕毁通告,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经记者多方采访证实,争议的两栋小产权房的原业主为彭某,2010年彭某与冯某签订《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涉事的两栋房产转让给冯某,总价为1496万元。冯某随后又将房产转让给了嘉辉物业。2015年,彭某为收回两栋房产,将冯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双方签订的《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效。经过宝安法院一审、深圳中院二审发回重审,宝安法院查明涉事房产无房屋报建手续,无权属证明,判决双方签订的《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效。但这一直判决并未能解决双方的问题,双方发生多次冲突,产权的争夺愈演愈烈。
单价只要八千多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禁止向非集体人员转让,其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以购买的名义对龙华区、光明新区和宝安区的小产权房售卖情况进行走访却发现,深圳小产权房,仍有不少小产权房在道路两旁公开发传单、或在网上公开叫卖。
记者通过网络联系了一名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白花社区万兴大厦的销售员,对方显得很热情,多次致电记者前去看房。记者在现场看到,万兴大厦高近20层,位于观光路旁,交通便利。销售人员带记者看了一套138平方米的三房,和91平方米的二房。以建筑面积为90.68平方米的两房为例,单价8620元一平方米,总价781748元。若一次性付款可享受9.6折,折后单价8447元一平方米。记者查询了光明新区商品房的价格,大约在4万元每平方米左右。
“别看我们是小产权房,我们是经过消防验收的。这个万兴大厦是工业用地,以工厂员工宿舍的名义建起,而后对外销售,毛坯交房,老板有关系,同一时期已建10多层的村委统建楼都停工了,但我们老板的万兴大厦建成了,而且一直在销售。”当记者质疑小产权房的保障问题时,销售人员的话显得自信满满。记者暗访时,同时有四五批人员前来看房。
记者又来到了龙华区龙华街道吉华路金田加油站旁的小产权房——嘉爵公寓。“房源不多了,需要的话要尽快下手,均价在1.5万元左右,可以按揭。”销售人员表示,相比于比较偏远的光明新区,龙华区的小产权房价格肯定高很多,因为地理位置更好,“购买我们的房子可以提供村委(水斗老围村)盖章的产权证明”。
而在宝安区新桥街道的新富豪庭,记者看到,该处小产权房具备相当规模,占地面积数千平方米,有三栋近20层的大楼组成。而根据销售人员给记者的一套15层的93平房米三房的置业计划书显示,该房单价为1.52万元。
曲解通告为推销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有超过700万人居住在小产权房内。今年3月,一份《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的通告出现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上,这意味着对小产权房征收首次有了明确“官方”指导价。通告中将每个街道的小产权房征收基准价格一一列举,最高的是香蜜湖街道的41200元,最低的南澳街道也有8400元。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小产权房都能获得补偿,只有经过“两规”一决定处理的、拿到通俗意义上的“绿本”,或者符合规定处理范围内但还没进行处理的小产权房,才适用于此补偿基准价格。
尽管如此,仍有小产权房的销售人员以此作为噱头向客户推销。记者在暗访中,不少销售人员都会以此为据,证明小产权房也有保障。
针对官方通告被误读的现象,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辟谣称,深圳小产权房,“把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理解为给‘小产权房’定价,是理解偏了,适用范围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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