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遇上烦心事,我们帮您问一问。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日报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北京晚报官方微博微信账号联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推出的“供暖烦心事我们帮您问”栏目上线后,陆续接到市民发来的求助。栏目已第一时间将市民诉求反馈至相关供热单位,并邀请市城管委的相关负责人对居民的疑惑进行解答。
公租房供暖费比产权房贵?
市民提问:我家住在海淀区,居住的是公租房,本采暖季共缴纳1980元供暖费。我从其他居住产权房的居民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房屋面积更大,每平方米所缴纳的供暖费却比我少。是否存在公租房供暖费高于产权房供暖费的情况?
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答复:对于居民建筑来说,如果属于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的供暖区域,供暖费收取标准为每采暖季24元/建筑平方米;如果属于燃气、燃油、电锅炉房供应的供暖区域,供暖费收取标准为每采暖季30元/建筑平方米。供暖收费与居民家房屋的产权性质无关,无论是公租房还是产权房,供暖费都是统一标准。
新房不能暂停供热?
市民提问:今年本市出台了暂停供热的新政策,但是我想要办理暂停供热时,供热单位为何告知我“无法停暖”?
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答复:上个月施行的《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对于暂停和恢复供热的实施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特别提出“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的新建房屋建筑,原则上不应办理暂停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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