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农村的小产权房(未来老房可能统一办理,城市子女早准备)

并且这些农村的房子建设也有一定年份了,出于安全考虑,也需要对一些房子进行整改。那么国家出于这层考虑,下达了统一整改农村房子的措施,当然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各地区的发展情况来实施行动,那么,假如农村老旧房子马上就要按照国家规定被拆迁,产权拥有者是否能获得国家给予的赔偿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假如是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人员,那就需要注意了,假如您在农村拥有满足条件即年代久远的房屋,可随时留意国家对房屋整改的有关政策以避免随后发生争议。建国初期农村人民为能使生活更美好、追求高收入而大多选择到城市打工,而且因为当时房价还是很低,基本人们都是直接选择到城市置业。

毕竟住在城市里,无论是给家长看病还是给孩子教育,都很方便,收入要比农村打工强很多,所以才会有些农村老旧的房子,其产权拥有者是城市居民。而且正是因为这一现状,他们家乡的住房基本上是闲置的,那么国家若是统一对这些住房加以整改和处置,必然与产权拥有者挂钩。

国家对这些老旧房子采取的整改措施共分为三个步。首先,是要看到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农村中宅基地其并不具有永久性无限制使用权,在购买时也存在着相应的期限。要用土地盖房,就不可能大修大改或占别人土地面积而只做小修改。一旦违反规定,产权将由国家收缴。

和部分农村人一样,定居城市后就想把家乡的住房卖给别人,实际上这是违例的行为,毕竟每个人购买宅基地时都规定只享有使用权利而不享有买卖权利。如本村老房子拆迁,则其宅基地归村委会收归,并在于村委会在订立房屋买卖时,宅基地通常随附,但仅有使用权利,所以你应该注意千万不要恣意改动。

第二点,宅基地继承权问题。如父母在本村买宅基地,待其死亡后,实际上孩子并不享有这孩子宅基地继承权,因其父母无权转正,这是一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也是国家为使村民能拥有一个安户人家而由村委会代管的土地。

如按国家最新规定,孩子不能继承家长给予的这一块宅基地。然而,建立在这片土地之上的住房倒也能传承下来。那如果孩子户口本不是在农村,能否重新继承家长的住房?实际上没有问题。由于其父母为该房屋的业主,若生前明确遗嘱由谁来承继,则此人即有继承权而无宅基地使用权。这是不少人过户时存在较多争议。

三是房屋继承。子女对宅基地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他们能够继承住房,尽管对住房建设也有明确时限。比如,已继承该老房子但由于长期未在此生活,则村委会有权在两年以上收回宅基地及房屋。

而且在这两年里,如果您没有留意,村委会方面也不会主动告诉您,如果您回来后发现房子被收走了,要到村委会找一个说法,要想拿回来十分困难。在此基础上,还出现了一个较为特殊的现象,即这家人非法协议,在修建过程中为能扩大房屋面积而私占国家耕地。这类案件属违法,您对房屋不享有继承权、拥有权,自然孩子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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