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俺看的这些房子,都是没有红本房产证滴,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如果还有想买这种房却童鞋要问房产证的话,俺只好对您说,你想得美!人家衙门没赚到你一分钱,你还想要衙门给你发一个红皮烫金本?那红皮烫金本也要几块钱才能做成的罢?
但是俺转念一想,俺买的是东西,又不是那红本。红本又不能当饭吃,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我要他作甚?昨天俺还买了一条裤衩一双拖鞋,也是没有裤衩证拖鞋证啊!您能说这裤衩拖鞋不是俺的?
于是,俺麻起胆子对自己说,有没有房产证,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妨的。
其次,这样的房子,不能按揭贷款滴。这是真的,一般公家银行是不给买小产权房的童鞋贷款滴。
但是好像也有一些民间小贷机构不介意房屋的性质,也有愿意借钱给人买小产权房的。借钱的利息好像有好高一些,最近有不少这样的贷款电话打进来,俺老担心是台湾骗子,不太敢接。
第三、这房子“不受法律保护”。
这是很多衙门在媒体上所宣导的。也是俺一直很纠结的问题。
为了弄明白这一点,俺花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去了解“法律保护”这四个字的实际含义。
俺现在似乎搞懂了,法律是一个很厉害的东西,比牛魔王齐天大圣还厉害,这点俺应该承认。但是它不是佛祖如来。它实际上是一种攥在某些人手上的一种法力。这些人基本上相当于罗汉,需要接受苍生的供养。俺买这个小产权房子,自然是缺乏供养这道必要的程序了。你没供养它,没给它任何好处,你好意思奢望它来保护你?做你的春秋大梦罢!
但是,俺以俺无限的睿智思考了这个问题。俺却发现,俺买的一件东西,无论是房产还是裤衩拖鞋,真的需要法律这个有法力的怪物来保护吗?它能保护俺什么?俺买了这件东西之后,如果没有它的保护,俺面临的风险是什么?
俺买的这件东西,细想起来,可能面临的无非以下风险:
1、被小偷偷掉。俺以俺活了几十年的经验,觉得这种可能性极小,俺的裤衩晾晒在外面都没人偷,更何况俺的房子?小偷们你有本事你偷得动吗?你背得动俺的房子俺这房子白送你好啦!
2、被风刮走被地震震掉。广州的台风来了是很厉害。但是俺还没听说过可以刮走一栋房子。地震是很厉害的,512四川大地震已经让俺领教了川震的威力。地震以来,你所有的财产,甚至生命都指不定不靠谱了,更遑论是你一套小小的房子。然而,法律这种东西,似乎也无法保证地震不来。这是法律无法保护的,不管你是啥性质的房子都一样。
3、卖房子的老板收了俺的钱不把房子给俺,跑路了。这种情况是有的,俺也见识过一些跑路的老板,并且基本上是喜欢带着姨妹子一起跑的。这种情况下,法律这个怪兽好像也对此无能为力,不管是小产权房,或者产权房的老板,或者做其他买卖的老板,譬如说网贷P2P信托基金之类的法律有义务保护的交易,最终法律对受害人的损失也基本上无能为力。只能拜托公安把跑路的老板和那些可恶的美丽的姨妹子,弄回来,但是基本上就算人弄回来了,钱却很难弄回来。这点上,小产权房跟产权房没有太大区别。在这个国家,可能完全撇开司法去伸张正义是不现实的,但是把一切都寄托在司法体制,也是对这个国家的司法制度的冤枉。
4、原地主耍赖,说房子是他的,要把俺赶走。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但是原宅基地所有人的这种主张极少会成功。按照现今的房地产法规来说,他作为小产权房的出卖人一方,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他一般不敢报官。再说,买了他家的小产权房的野猪,可不是一人两人而已,一般都是几十户上百户的群体。他一家人要跟着上百户人家肆意做对,成功的可能性非常低。说实话,迄今为止,我还未遇到过这种情况。
5、被衙门的官老爷派人拆掉。对于这一点,俺观察了很多年。俺原来住在岗厦村的时候,就密切关注这一点。
坦率说,这种情况是有的。从本质上来说,因为你是小产权房,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就是村里面的土地,花了一点建筑成本费,盖成的房子。你根本没有给衙门交钱,你的直接盖房子的建筑成本只有1000块钱一平方米,而衙门要收你十万块钱一平方米的各种钱,这些钱你都没有交。衙门的老爷自然是不高兴了。所以它烦着呢,他要拆你的房子,你也是需要提防的。
但是,根据俺的观察。衙门的老爷们,大抵是比你我当农民工的聪明得多的动物。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必定是利益使然。
我们设想一下,它没赚到俺的房子的钱,这是事实。于是,他就会要拆俺家的房子?这个恐怕未必是它基于利益考量需要做出的决定。俺盖这个农民工花了1000块钱一平方米,它请人拆房子,恐怕还不止花1000块钱一平方米呢?它的钱肯定没有我们当农民工的钱那么经花的。再说,房子拆了以后,它有好处吗?我看未必。农村的宅基地,它要弄去做红本商品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大头恐怕需要支付给宅基地村民的安置补偿,最终它费了很大力气,恐怕远没有在其他官有土地上卖地给开发商来钱快。
所以,俺认定,平白无故地拆别人的房子,对它没有太大好处,它又不是傻瓜,脑袋没被门板夹坏,比吾等农民工精明得多,没好处的事情它是不会做的。况且,它真要拆了俺家的房子的话,俺没地方住了,俺总要反抗一下罢,静坐示威请愿上访这些事情俺总要做一下罢,不管有没有效果,反正俺是铁定要吵要闹滴,就算上访多年没有实际效果,俺烦都要烦死它。你以为衙门的老爷会整天打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歪主意吗?它何苦?你当它傻呀!脑袋正常的人是不会做这样愚蠢的事情滴。
但是,根据俺的观察,还是有一些宅基地房子被拆掉了。有以下这些情况:
1、城市发展对城中村的城市化改造。岗厦村拆掉了,杨箕村拆掉了。并且是整村整村地拆掉。拆掉的房子,大都是宅基地房,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但不管是红本商品房,还是宅基地房。看起来都得到了赔偿,赔偿的金额,也未必就是红本商品房可以赔偿天价,宅基地房就只赔偿土建成本费用。我要告诉同学们的是,不是这样的。实际上的赔偿金额,红本商品房和宅基地房,差别并不大。岗厦楼园和河园两处城中村的宅基地房,最终的获赔金额,按其面积大小,其单价最终跟临近的福华新村的二手红本房的市场价格差不多。有房产较多的村民,获赔的金额达到数亿元之多。或者获得了不低于原拆迁面积的同位置的回迁房的赔偿。回迁房是不是有红本烫金的房产证?俺还没弄清楚。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俺了解到的情况,赔偿的对象实际上不限于原宅基地的所有人,也包括买宅基地房产和原来跟宅基地地主合作盖房的外地人,这些人,都是跟俺一样的农民工。
2、另一种情况,城中村盖宅基地房是没啥规划滴,一切随你所欲。一天,他心血来潮,盖房是没怎么注意,一不小心就盖到深南大道上去了。这么大的一条大马路,十几条车道川流不息,他真敢盖呀!不用说,不用谁动手,动土没超过半个小时,城管市政的干部们立马就来了,没收了他的作案工具。由他肿么申辩,哪怕他说这地儿以前是他家的祖坟都没用。大不了它给他免去牢狱之灾拉倒。这种情况下,他根本就没把房子盖起来的可能,更遑论需要人去他你这房了。所以,这种情况的房子,你一个农民工买到的机会,基本上为零。你不需要考虑。
3、还有一种情况,是城中村地主盖房子的时候,深南大道还没影呢?他一个村民也无法知道市政规划,更不知道红线是往哪里走。乡下盖房,不就是只要那块地是你加祖传滴,破土动工垒砖砌墙就是了,哪管得了官家的想法。于是,他找到一外地农民工老当包头,达成契约,契约载明,请他帮你盖房子,你出地皮他盖房,他包工包料,你不付他工钱他不付你地皮费,房子落成以后,地主和包头老按照五五或者四六或者其他约定的比例分配房子,包头佬把房子卖掉冲抵施工的材料人工成本费用,并赚取若干利润。广深地区的小产权房,大多是这种情况造就的。
结果是,你房子如期动工了,动工在不该动工的地方,但是谁也不知道这地方造就给官家划定红线了。结果是,房子落成,包头佬也把房子卖得七七八八了。包头佬赚得荷包鼓鼓的了,他包头佬再呆下去也无益,遂找一个模样周正的姨妹子,远走高飞了。而你,一不小心买了这房,啥证都没有。有一天终于被官家发现,这方实在盖得不是地方,但是,这房都注满了人了,全是外地买不起红本房的农民工。官家左右非难,平白拆除了之?多少是一宗残忍和罪过,维稳成本也是一项很大的开销。况且,依照现今的法条,人家买房是无罪的,始肇事者是地主和包头佬。地主说,俺又没收到一分钱啊,你要拆俺的房,俺也是受害者。而包头佬早已经远走高飞。官家老爷,您能怎么办?说实话,这种情况,我没有见到标准的答案。广深地区的官家比较多的做法是:赶紧通知公安去找那卖房的包头佬,能找到的话,要他把钱吐出来,然后把钱退给这些买方的大头鬼。然后赶紧找人把连夜房子拆掉,免得夜长梦多。然而,官爷喜欢做的事情,在很多情况下,有点不切实际。那包头佬,基本上是找不到的了,人家每天忙着跟那些好看的姨妹子翻云播雨呢,哪有空理你这些。况且,就算是找到了,你能把他怎么办?你想要他把卖房子的钱吐出来?想得美!中国农民工,是这个星球上最优秀的群体,包头佬也是农民工,你官家能想到的对付他的办法,他早想到了。并早就备好了无数预案。哪怕是你把他逮回去坐几年牢,他都不可能把吃到嘴里面的肥肉吐出来的。况且,你官家要他坐牢?凭什么呀?刑事诉讼法上没有这种条款吧?再说抓人坐牢也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呢。那肿么办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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