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噢,让我心上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日前,深圳小产权房,在平湖法院的调解室里,当事人顾某紧紧握住调解员老吴的手说。
原来,去年8月底,顾某驾驶电动车与胡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顾某受伤,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抢救,顾某进行了左下肢截肢手术,医疗费达20余万元,治疗后鉴定为五级伤残。不仅如此,因左下肢截肢,顾某需安装假肢,每次费用为62520元,每4年需更换,使用期间每年还需维修费用。
巨大的经济压力之下,顾某诉至平湖法院,要求胡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等共100余万元。
为及时化解纠纷,使受害人快速得到赔偿,平湖法院调解法官会同人民调解员,将当事人引导至设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嘉兴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湖工作站进行调解。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当天上午,当事人就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赔偿顾某106.4万元,胡某赔偿6.1万元,共计赔偿112.5万元。
据悉,村委统建房,这是平湖法院利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快速调解的嘉兴地区首起赔偿超百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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