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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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友人咨询:甲带着女儿二婚嫁给同为二婚的乙,乙也带有一个女儿,即二人为同时携一未成年子女重新组建家庭的“半路夫妻”。现在甲欲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且准备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乙没有意见。若多年后甲离世,这房子,甲的女儿与乙的女儿是否享有同等继承权?在解答了她该问题后,她自行决定把房屋产权登记至自己女儿名下……
另有前段时间听到的一案例:张某与李某系夫妻,于2018年在厦门岛外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出于某些原因,将房屋产权登记在7岁儿子的名下。现在张某提出离婚,但就如何处理这套房产,双方发生了分歧。那么,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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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律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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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未成年子女虽然并未出资,但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则该房产归未成年子女所有。另外,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不能随意转让、抵押未成年人的房产,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方可处置子女名下的财产。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何优势或好处?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减少日后因房产赠与或继承发生过户及产生相关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子女的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3、房产归子女所有,能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也存在一定的隐患:
1、房屋转让和出售等处置皆不便
父母当然可以给未成年子女买房子,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父母不得随意处置。如果要处置,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证明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出于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比如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父母遇到资金周转不周,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等处置时,是不允许的。
2、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孩子的房产
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从所有权的角度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的,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的。离婚的夫妻只能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面,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能有利于未成年人,离婚夫妻想要分割孩子名下财产,这是不利于孩子的合法权益的,因此也是不能分割的。
虽然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观点认为在未明确夫妻双方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不应当认为赠与关系成立,房屋应仍为夫妻共同所有,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建议一下夫妻双方在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前,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达成一致的真实意思,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证据。
3、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置房产。
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意味着谁对这套房子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也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另外,有些子女成年后因负债或其他不良行为随意变卖房产,这时父母也难以阻止。
4、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尽管各地房地产政策不尽相同,但国家“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不变,限购限售在短时间内还将存在。如果孩子名下已有房产,那么成年后再买房将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甚至可能面对限购,导致不能再买房或需多交房产税等。
5、房子还是有可能被其配偶继承
万一孩子在婚后不幸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财产,但是根据继承顺序的规定,孩子名下的房产可以被其配偶优先继承。
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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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利弊均有,需要我们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全面又理性地看待问题,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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