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后,不仅为建筑业、服务业、工业等行业提供劳动力资源,而且增加了我国的人口红利,扩大了对住房、教育、医疗等产业的需求,促进了城市消费市场的壮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农民群体的贡献不可谓不大。
我国现在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根据社科院的测算,到2030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左右,我国现在的城镇化水平在60%左右,也就是说,每年将以1%的水平增长。
这段时间,每年会有上千万农村人口涌向城市,而城市的资源是有限的,导致房价飞涨出现,有的热点城市房子贵也要争着买,比如苏州的房价从2015年的13000元/平方米涨到了现在的26000元/平方米左右。
城市的就业、教育、医疗机会更加完善,吸引了农村人定居。而不少农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年久失修、没有人住的房子。年轻人外出打工,留在老家的大多是老人、孩子和妇女,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造成农村的发展缺乏青壮年劳动力。
为了扭转这种现状,国家也在逐步重视乡村的发展,提出乡村振兴行动,并且一再强调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中,住房就是首当其冲的问题,过去的农村基本上都是自建房,不仅分散、户型多样,也很难做到统一美观,在建筑安全和质量上,不少人自行找建筑队盖房,这样的房子质量欠佳,而且会影响老百姓的幸福感。
为此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出,要在尊重农民的基础上,对部分农村房屋进行改造和升级,建设一批安全可靠的宜居农房,该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比如山东、河北一些农村已经建立起新型农村住房。
按照计划,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图片来源住建部
在农房的建设上,将推广现代建筑方式,应用绿色节能的产品和工艺。建设后的新型农房不仅村居错落有致,而且村容村貌也将提升,既具有时代气息,又符合当地特色。
河北、河南、山东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就是把每个村的宅基地都推平,然后在宅基地上新建新农村社区,新建的社区村容更加整洁,周边配套设施也齐全,水、电、网、医务室、学校等一应俱全。
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事业的重视,现在农村已经不能和落后、贫困这些词联系到一起了,农村的道路越来越宽,水、电、网等设施覆盖率越来越高,也让久居城市的城里人开始羡慕了。
国家发布了惠农的好政策,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对农村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农村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更好了,年轻人不仅可以回家照顾老人,孩子也可以就近读书,减少空巢老人无人问津的情况,因此统一规划建设一批新型农房,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更有利于管理,这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事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人可以进城买房获得商品房的产权,但是城里人无法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体现了国家对耕地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在城市奋斗的子女注意了,如果自己的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市,未来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老房子?宅基地能不能继承?
①宅基地可以继承使用权,但房屋的使用权和产权都可以继承。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上面建设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房子的产权,不管是农村户口子女,还是城镇落户子女,都是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和国家的,不存在继承宅基地产权一说,即使是同村的村民,也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如果是因为易地扶贫搬迁,失去了原来的宅基地,可以在新的居住地再申请一块宅基地。
②户口在城市的农村子女,可以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父母的房子,户口在农村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申请分户,但要符合“一户一宅”和相应的建筑规划。如果存在出售原有宅基地的情况再申请的,不会被批准。达到分户条件的,新建的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也要符合相应的规划。
城市子女继承房屋后只能进行维护修缮,不能直接拆建大型建筑房屋。房屋老化倒塌之后,国家回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家住城市的农村子女,要注意自己村里的宅基地动态,保护好老家的房子,一旦老房子倒塌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不存在了。
③没有确权的宅基地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继承相应的房屋。
几年前,我国就开始进行土地确权了,确权就是对每块土地进行登记、发证,确权之后,与土地相应的权属、利益也就确认了。只有合法、合规的宅基地才能被确权,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依法继承。
乱占耕地或者林地盖房子、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盖房子、城镇居民非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小产权房、农村简易农具房、牲畜圈舍等临时性建筑物,都属于不能确权的。这些宅基地不能确权,可能会被村集体回收,不管是农村户口子女,还是城市户口子女,都不能继承这类宅基地上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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