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妹经过多方整理,现把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指南及深圳十区2020年租赁办理时间抛给你们。
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深圳房屋租赁凭证是一个单张的凭证(红本),证明你在深圳租房的情况,办手续就不用带厚厚的租赁合同。在深圳办理孩子小学、初中入学手续,还有申请租房补贴等需要用到房屋租赁凭证。
(房屋租赁凭证图解)
2020学位申请在租赁时间要求方面大多数区都提前了,要求3月底或4月底之前要办好,家长们需要特别留意,错过办理时间,可能影响小孩入学!
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①出租屋编码卡
②房屋租赁合同(住宅或非住宅)
③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④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⑤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
注:以上均需要原件
委托他人材料要求
1、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
2、同意出租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经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和本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共有房产出租的,共有人无法亲自办理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受委托的共有人还须持有同意出租证明(原件)。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说明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以下证件之一:
⑴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⑵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⑶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薄复印件;
⑷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书、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信息查询单或司法裁定过户备注;
⑸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说明
出租人或承租人为个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居住证、港澳台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护照(须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等
出租人或承租人为单位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的,自然人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单位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办理流程
办理方法分为两种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承租双方均可在线发起备案申请;
2.填写备案信息。出租人填写备案信息且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并经承租双方在线签名确认;
3.审核及受理。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4.办结。符合备案要求的,将获取电子租赁凭证。
5.送达。由当事人自行取件。
PS: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租赁凭证”即可获取网上办理入口。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房屋租赁管理窗口提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
2.受理
受理窗口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录入系统;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3.审查
窗口将系统数据和纸质资料递交后台,在核对系统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审批通过;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4.办理结果
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打印《房屋租赁凭证》,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房屋租赁凭证》如遗失,可带上身份证或公司证件,到租赁所办理补发。
5.送达
由当事人自行取件。
红本VS蓝本
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都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只是两者对应的房屋类型不同,加分情况不同。
“《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是由房屋租赁所签发的证实合法租房的有效凭证。目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之一的租赁凭证,可以按租房时长积分(具体规则以各区政策为准),但只有你租的房屋有产权证明,才能够办理红本。”
(红本:租赁凭证,可积分)
“《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如果租的是农民房、小产权房等无产权证明的房子,只能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在深圳是不加分的,2020年后不可做学位申请资料。”
(蓝本:租赁信息,不可积分)
目前的规定是,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5月1日前停止受理,但《房屋租赁信息》到期后不影响今年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深圳房屋租赁信息开始到停办的来龙去脉。
2016年,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就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住房材料进行规定,对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深圳《房屋租赁信息》相关规定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将于2019年2月底到期。
2018年9月25日,深圳市教育局对房屋租赁办提出建议:
鉴于我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于4月份开始启动,建议从2019年4月30日起,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
此前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租赁期限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鉴于我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于4月份开始启动,市教育局建议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时间延至2020年4月30日。此项规定,不影响2019年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
窗妹要提醒大家,停止办理不代表取消哦!
具体情况还是要等教育局后续通知,所以2020年及之后申请学位的该准备还是要提前准备。
关于2020年租赁材料办理时间要求,窗妹收到了不少粉丝的留言,今日,就把各区关于2020年的租赁办理时间整理给大家,家长们需要特别留意,错过办理时间可能影响小孩入学!
深圳十区2020年租赁办理时间
01.光明区
关键时间:2019年3月31日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时限,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9月30日之后。
例如,2020年秋季入学的,须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
02.宝安区
关键时间:2019年3月31日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之后。
例如,2020年秋季入学的,须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
03.福田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30日
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含小学和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政策未明确租赁证明的有效期要求,建议持续到入学当年9月30日之后。
深户孩子租赁不满一年的,不保证就近入学。
备注:
福田区仅部分初中不实行锁定,即申请大多数公办实行锁定,都按上述时间备好租赁。
另外,不实行锁定的学校,原来规定在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进行租赁备案就行,2020年要求如何暂不清楚。
04.坪山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30日
坪山2020年政策:
需要在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前完成租赁凭证的签发办理,有效期要超过报名当年的9月30日。
05.南山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30日
暂未公布。
参考2019年政策:
非深户须提供2019年4月30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深户孩子租赁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06.龙岗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1日
暂未公布。
参考2019年政策:
非深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
深户孩子租赁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07.龙华区
关键时间:2019年8月31日
暂未公布。
参考2019年政策:
2019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深户、非深户均按此要求执行。
备注:
龙华是目前唯一一个尚未提前至3、4月份办理的区,但可能随时出政策要求提前,大家可以关注下。
08.盐田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1日
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的:(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
非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09.大鹏新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1日
暂未公布。
参考2019年政策:
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入学前一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入学当年9月30日;
深户孩子租赁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10.罗湖区
关键时间:2019年4月30日
暂未公布。
参考2019年政策:
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租房居住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截止2020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
备注:
建议办的时候租期跨越到2020年9月30日之后,往年有这要求。
以上内容均参考,深圳各区教育局已公布政策,后续若有新的政策公布,则以最新的为准哦!
温馨提示
目前,深圳各区基本都实施“学位房锁定制度”,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因此,即使办理好了租赁合同,也有可能出现学位被占用的情况。
所以,在这要提醒大家在办理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到各区教育科网站上查询“学位房锁定”,
要是已经锁定了,就不要白费力气了,收好这份办理攻略,孩子下一年升学的时候不要再搞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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