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几个群吧?
同一个圈子组个群
同一个兴趣爱好再组个群
同一个小区也组个群
有事没事都在群里喊两声……
群里人多虽然热闹
但是也难免会有争执、吵架
不过!小编要提醒大家
微信群里也不是什么话
都可以说的
一旦出现这些行为
可能要担责
去年4月,深圳罗湖一小区业主小李、小高因为小区出现狗粪等不文明养犬现象在微信群里与小琳发生争执,期间,小李、小高对小琳进行侮辱性语言攻击,贬损其人格,并对其名誉造成侵害,小琳遂将两人告上法庭。
近日,罗湖法院判定,小李、小高在“省省吧二手置换群”的微信群中向小琳道歉
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基本案情:
群里讨论发生争执
女子将小区业主告上法庭
罗湖某大型小区,居民有8000余人。为了节约资源,进行二手买卖置换,小区业主自发组建“省省吧二手置换群”,群里成员有480余人。小琳、小李、小高均为“省省吧二手置换群”的微信群聊成员。
2022年4月,小李看到小区内草坪出现小狗粪便的现象,在群内对小区的养犬人进行了评论。同为住户的钢琴老师小琳对小李的言论感到不适,在群内制止并呼吁邻里之间相互尊重,文明养犬。
不料,群友小高突然站出,直指小琳是不文明养犬人,并将小琳及钢琴老师的职业进行不恰当的比喻。争论不断升级:“算了,我骂我的,你拉你的”“我只想说早点去医院挂个专家号吧”……群内有的成员支持小琳,有的成员发言说:“都是一个小区的,少说几句吧”。争论到最后,小李、小高和联合攻势下,小琳招架不住,又生气又委屈。
小琳认为,小李和小高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500人的邻居群内引导舆论扭曲事实,攻击造谣小琳是不文明的养犬人,对其造成了极大负面的影响,也造成了间接的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自身名誉以及职业形象,在与各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小琳将小李和小高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
1.两被告停止发布有损小琳名誉权的言论,在微信群内赔礼道歉、恢复小琳声誉;
2.共同向小琳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小李辩称,大家在群里聊天用昵称,各抒己见,观点没有针对个人,并没有煽动群里的人;小高辩称,大家只是在附近居住,互相并不认识,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辱骂原告的行为,不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审理:
判决小李、小高在微信群中
向小琳道歉
罗湖法院审理认为——
小李、小高就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批评及表达意见,是法律赋予他们言论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他们在发言过程中与小琳发生争执,有针对性地称小琳为不文明养犬人,并进行不恰当的比喻,使用侮辱的语言贬损小琳的人格,超出了就现象发表言论的范围。
其次,“省省吧二手置换群”微信群,是互联网线上搭建的微信社群,具有成员人数多、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且该社区微信群带有一定公共属性。小李、小高在涉案群聊中存在散布小琳为不文明养犬人的不实言论、对小琳进行不恰当的比喻、在发言中具有明显贬损原告人格尊严的内容,无疑会导致小琳所在社区对其社会评价的降低,造成名誉权实际受损。
经查,小琳、小李、小高并无根本的利益冲突,仅仅因立场不同观点不一致,在发言时未控制好情绪发表过激的言论造成侵权,但双方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和社会氛围。因此承担责任时既要考虑过错因素和损害后果,也要按照诉讼经济原则,不宜将纠纷继续扩大,耗费双方时间和精力。
故罗湖法院判决小李、小高在“省省吧二手置换群”的微信群中向小琳道歉,道歉内容由法院审定。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经过执行法官审定,小李、小高在489人的微信群内向小琳赔礼道歉,至此,“省省吧二手置换群微信群”里的风波彻底平息。
法官说法: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
文明、和谐、法治、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邻里之间应当和谐共处、互谅互让、礼貌相待。恢复名誉是人民法院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具体处理的原则是行为人应当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小,采取程度不同的措施给受害人消除不良影响。
本案中,两被告在具有社群属性的微信群里实施了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为了达到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的目的,应当在微信群里进行道歉。这次道歉,也达到了普法的效果,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微信群里发表意见、社交平台发表言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畅所欲言不代表口无遮拦。居民在网络空间中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则和社会公德,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礼貌用语、真诚沟通,才能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营造文明和谐的社
看吧
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所以聊天一定要留心!
除了不能群内相互谩骂
群主和群内的成员之间
下面这5种信息,千万不能发
这5种信息不能发
散发黄赌毒信息
微信在给人们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成了不少别有用心人士的觊觎之地。甚至有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群散发黄、赌、毒信息,这是此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严厉禁止的!也是群主和群友需要在群内格外留意的!
传播暴力恐怖和谣言诈骗信息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而暴力恐怖和谣言诈骗显然属于这一类信息。
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目前,有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存在一些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面对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发布平台的责任。当然群主和群成员也有维护群内公序良俗的责任。
发布机密信息
对于不少公务员建立的工作群,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的机密信息不要乱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
向特定对象发放红包
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例如北京市工商联就规定,干部不许与企业家微信红包互动!如果有利益输送可能,即使这种互动在微信群内也是不可以的。
(文中小李、小高、小琳均为化名)
这些你都记住了嘛?
快转发给小伙伴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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