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
买了小产权房卖方死亡(不料小儿子去世!9旬老人能要回房子吗?)

买了小产权房卖方死亡(不料小儿子去世!9旬老人能要回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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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老太在90岁高龄的时候,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且与小儿子关系较好并希望由小儿子为其养老送终,同时将自己名下的房屋给予小儿子。母子二人便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在小儿子未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刘老太便将房屋过户给了小儿子。谁知刚过户后不久,小儿子被查出患有癌症并于次年去世。事后,由于上述房屋为原告的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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