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建设部门不会给予备案。
小产权房怎样形成的?一是村集体组织村民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民房,即“宅基地”上建成的住宅。二是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三是村集体组织在集体用地上建设的以动迁安置名义建设的安置房。四是开发商出钱,村里集体出地,合作建设的楼盘。五是一些特殊性质的二手房还未办理征地手续,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就上市交易了,这类房子也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风险之一:“小产权房”没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基本属于违法建筑,无法取得所有权。
风险之二:购买“小产权房”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因为小产权房无法备案、预告登记,银行是不给予贷款的。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必须一次性交清房款。
风险之三:“小产权房”建筑质量无法保证。这类类楼房一般施工方为小规模或无资质公司承建,证照不全,监督机制不规范,极大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现实情况中有不少的小产权房出现墙体裂缝、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
风险之四:“小产权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方或建设方为了保证利益最大化,对配套建设一般能省则省。暖气、天然气等设施往往不到位,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保障,绿化环境就更无从谈起。
风险之五:除本村集体成员外,“小产权房”无法合法交易。从法律层面来讲,小产权房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暂时买卖,也随时遭遇“违约风险”,在面临拆迁或者房价价格暴涨的情况下,卖方极可能以合同无效为借口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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