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供应体系,努力解决无房群众的住房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拟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个镇试点建设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限地价、限房价、限销售对象)。4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对三限房的规划建设、建设模式、建设标准、管理模式、销售对象及分配方式等进行明确。
《试点方案》提出,三限房应当根据区域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安居需求较为集中、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的区域,促进产城人融合发展。三限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配套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扩大三限房房源建设筹集,除新供应用地集中建设外,可通过城市更新等途径筹集三限房房源。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全力打造住房品质标杆。坚持商品住房属性,按照市场化商品房模式进行规划建设。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坚持“同步受理”“并联审批”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文字:李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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