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军队是国王行使权利的基础。中国古代的皇帝们对兵权都非常重视,他们不但将军队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并且还制定了繁复的调兵流程,以确保臣子们不会利用军权谋反。但是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国王却不是直接掌握着军队的。
中世纪的英格兰没有常备军,因此历代国王们一般通过征召贵族麾下的骑士军团、地方民兵和海军来作战,必要的时候还会招募雇佣军。国王依靠这些军事力量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但同时也受到相应的制约。
本文将从中世纪英格兰军事力量的构成,来分析当时英格兰军队与王权的关系。
英格兰军队构成
在英格兰中世纪的军事体制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是贵族所率领的骑士军团,他们不是常备军队,只能够提供有限时间的军役。
1、贵族——国王的封臣,高素质的职业武士
英格兰的贵族首先得是一名职业武士,参加战争是他们的天职。
一名贵族从小就要开始练习骑马、射箭和如何与敌人作战。并且贵族之间会举行比武活动,这种活动常常是非常危险的,在比武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人受伤甚至死于非命。这种带有几分血腥色彩的的活动虽然受到教会和国王的禁止,但是却难以根绝。因为它代表了英格兰贵族的某种人生态度态度:一切的社会活动应该在公开的的场合进行比试,只要是光明磊落的行为,每个贵族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强大取得应得的地位。这种生活态度可以说是英格兰贵族与骑士们的行为准则。这种崇尚勇武和胜利的行为准则和中国古代士大夫崇尚的中庸之道完全不同。
骑士比武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英国国王的军事力量是由各地的贵族和国王自己的扈从提供,当外敌入侵的时候国王召集贵族们进行会议,商讨如何抵御外敌并且确定各自的职责,但是国王担任的更多是组织者而不是裁决者的角色,这个时期的国王更像是一个实力较为强大的贵族。
11世纪,以诺曼底公爵威廉为首的法国封建主击败了英格兰本土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起了诺曼王朝,这就是著名的“诺曼征服”。威廉一世又被称作“征服者威廉”,他征服了英格兰之后将欧洲大陆的封君封臣制度完整的引入到了英国。首先,威廉一世没收了许多英格兰旧贵族的土地,只有一些向威廉宣誓效忠的贵族侥幸地保有了自己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整个英格兰一半的土地被他收入囊中。这些土地中的大约六分之一作为王室的领地,其余土地都被威廉一世分封给了他的追随者们。
“征服者”威廉
在英格兰接受威廉封地的贵族有1400人,其中地位较高的180人为高级封臣。这些高级封臣又分为世俗的贵族150人和属于教会的贵族30人,世俗的贵族们可以分为两类,其中有12人所获得的的封地最多,地位显赫,被称为“伯爵”,其余的138位被称为“男爵”。高级封臣们大都是威廉一世的亲戚和从诺曼底带来的军事骨干以及宠臣。就此,英格兰封建王朝的新秩序形成了,威廉一世分封的这1400名贵族就是英格兰新王朝的军事骨干力量!
威廉一世的分封
2、骑士——贵族的封臣,精锐的王国主力军
威廉一世分封的贵族占有了大量的土地,他们效仿国王的做法,留下自己的专有领地之后,对自己的属下也进行了分封。180名高级贵族之下分封了大约1200名骑士,这些骑士的封地被称作“骑士领”,他们需要代替高级贵族们管理这些土地。
当然,英格兰的骑士数量远远不止1200名。作为国王的封臣,贵族们根据领地的大小向国王提供不同规模的“骑士军役”。在威廉一世的时期,每一名伯爵需要提供40一60名骑士,男爵则需提供10一40名骑士,教会的贵族虽然属于教会,但是也是国王的封臣,因此他们也需要提供同等数量的骑士。比如坎特伯雷大主教、温彻斯特主教和林肯主教,他们的封地和伯爵相当,因此也需要提供40一60名骑士。凭借着对贵族的分封,威廉一世理论上可以组织起5000一7000人规模的骑士军团。当然,这些骑士很少能够全部集中起来。
骑士
在分封制度下,封臣们如果拒绝承担军役,那么国王可以没收封臣的土地。在战争时期,国王的直属封臣们很自然的成为了所提供的骑士队伍的首领。由贵族们率领的骑士军团需要履行的军事义务包括:听从国王的命令进行征战、平定某些贵族与地方上的叛乱、担任国王城堡与要塞的守卫工作等等。骑士并不是常备军,他们平时保持着正常的生活,只是为了保证为国王服役的时候训练有素,骑士们每年至少要花费40天的时间用于训练。而在战争时期,骑士需要服役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话国王需要付给他们额外的报酬。比如:在1198年,理查为了保证诺曼底的300名骑士服役一年,每天支付他们每人3先令作为报酬。
训练有素,装甲齐全的骑士
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国王既无力承担全国范围内的防御任务,也无法对全国的人民进行统治。分封制度的推行使得领主在自己领地的范围内有能力向国王提供应尽的军役并代替国王进行行政管理,这使的国王能够间接地统治整个国家并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征召一定规模的军队。但是与此同时,地方上的大贵族和大主教也分割了国王的权利,他们名义上是国王的封臣,但是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有着自己独立的地位,能够在自己的封地独立地行使各项政治权利,也能够自主地调动麾下的骑士军团,俨然是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
贵族和骑士虽然是英格兰军事力量的主体,但是却不是由国王直接支配的。他们与国王之间保持着契约关系,由各自的领主率领完成国王指派的任务并领取报酬。
在13世纪末时到14世纪初,公爵每天的报酬是13先令4便士;伯爵每天则是半马克到8先令;方旗爵士是4先令;最低一级的爵士每天是2先令;一般骑兵是1先令;弓箭手每天是6便士;步兵是2便士每天。
就这样,贵族们所率领的骑士军拱卫着王权,也限制着王权。他们向国王提供有限的服务,这样既维护了国家的安全,也防止了国王的专制。
贵族所率领的骑士军团
1、招募雇佣军的专款——“盾牌钱”。
在11世纪威廉一世刚刚进行分封的时候,封臣们的土地、势力范围、骑士数量都是非常清晰的,因此国王能够清楚地计算自己能够调动多少骑士军,并且也能够轻易地调动他们。但是从12世纪开始,由于受到领地再分封、继承、土地买卖、封地没收、强占等因素的影响,依靠英格兰的封地制度所形成的土地产权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形态,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的骑士制度也开始动摇,许多国王直属封臣的骑士领数量增多了,但是他们所提供的“骑士军役”的数量却依然保持不变,而被他们兼并的那些领地则不再为国王提供军役,这样就导致为国王服役的骑士总数减少了。
由于封臣们所提供的骑士数量不能满足国王征战的需求,所以建立另一种征兵制度势在必行。从亨利二世开始,英格兰国王开始向所有的封臣征收代役税——“盾牌钱”,这笔税款由国王的直属封臣向麾下的每个骑士收取2马克或者2磅,然后上缴给国王。为了保证能够顺利和准确地征收“盾牌钱”,亨利二世对其所有直属封臣的领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了他们实际上所拥有的骑士领的数量,以确保他们不会逃税。
此外,封臣们如果在国王征召的时候不能够及时到战场指挥作战的话还需要缴纳一笔罚金,因为英格兰国王认为封臣们为国王率军作战是他们的义务,如果他们不能履行这项义务的的话,就必须用金钱来代替。“盾牌钱”制度使得国王拥有了一笔额外的资金,这笔资金一般被用作征募雇佣军的专款,以此来弥补骑士军人数的不足。
中世纪英格兰货币
2、雇佣军——伤人伤己的双刃剑
其实英格兰国王使用雇佣军的历史要比“盾牌钱”早得多,在1085年,丹麦入侵英格兰的时候,威廉一世就使用了雇佣军。亨利一世则在城堡防守时使用雇佣军。但是由于国王长期缺钱,所以很难承担长期雇佣军队的费用,而“盾牌钱”的出现有效地缓解了这种窘境。
在中世纪,外籍的雇佣军团主要来自欧洲的一些山区国家。这些雇佣军往往由一些有经济基础的退役军官组织,他们花钱招募社会中的闲散人员并且和他们签订契约。这种契约规定了某人在什么时间段担任什么兵种,并且注明了应该获得的报酬和违背契约的惩罚。在众多的欧洲雇佣军中,最负盛名的就是瑞士雇佣军,他们从14世纪开始就配备了大炮和长枪,战斗力远超一般的军队。对于雇佣军们来说,出卖自己的鲜血和汗水是他们维持生活的方式,谁给钱他们就为谁打仗。因此对于缺钱的英格兰君主来说,雇佣军只能成为他们的辅助力量,而不能去指望他们的忠诚。
中世纪雇佣军
雇佣军的最大优点就是没有服役期限的说法,只要有钱,王国可以让他们一直服役。并且他们的武器装备都由他们自己负责,国王只需要提供伙食和支付薪金。但是使用一支雇佣军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他们入伍前都是社会的闲散人员,用通俗的话来说他们都是些地方上的流氓、土匪、亡命徒。他们因为受到雇佣而来到异国他乡,对当地的人民毫无感情,对他们雇主的国家也毫无忠诚可言,所以他们常常会骚扰地方,有时候甚至会烧杀抢掠。1574年,在西欧大陆发生的“西班牙风潮”就是一个非常突出的事例,当时一些无人雇佣的西班牙军队发生了动乱,雇佣军把安特卫普城洗劫一空。
马基雅维里曾经论述雇佣军的不可靠性:“雇佣军的首领们或者是能干的人,或者是不能干的人,二者必居其一。如果他们是能干的,你可不能够信赖他们,因为他们总是渴求自我扩张;因此不是压迫自己的主人一一你,就是违反你的意思压迫他人。反之,如果首领是无能的人,他往往使你毁灭。”
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雇佣军不会成为英格兰军队的主体,他们是在骑士军团的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作为补充而加入军队体系的。
雇佣军可以参与远征
1、民团——藏于民间的武装力量
在盎格鲁一一撒克逊时期,英格兰的法律规定:当国王处于危险当中的时候,每一个英格兰的自由人都有为其战斗的义务。自由民们自己配备武器,在郡守的征召和率领下奔赴战场,这种临时组成的军队被称作民团。
在征服者威廉进攻英格兰的时候,英王哈罗德就征召了大量的民团进行防御。可是在民团服役的这段时间里,威廉按兵不动,没有采取登陆作战。当民团服役期满,大部分的人都就地解散之后,威廉果断趁机登陆。这个时候哈罗德已经借助不了民团的力量了,实力大大减弱。这也是征服者威廉能够战胜英王哈罗德,并且取而代之的重要原因之一。
诺曼征服时期的英国和法国
诺曼征服之后,威廉一世依旧沿用了英格兰的旧有制度,在遇到国战的时候,国王可以发布命令,在全国各地征调民兵,若是没有战事则立即原地解散。
1181年颁布的《武装法令》规定:所有臣民,上至贵族,下至普通自由人,都必须自备一套与个人社会经济地位相称的武器装备,以备必要时从军使用。凡骑士等级或年收入16马克以上者必须装备有一整套的骑士装备,包括一副锁子甲、一顶铁盔,一支盾。地位低于骑士的人,标准相应降低,最基层的普通自由民与市民必须准备一套紧身上衣,一顶铁盔,一支铁矛。
事实上,英格兰的民团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民团具有全民征兵的性质,体现了英格兰国王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威。第二、国王并不认为普通人民持有武器会对国家产生威胁,相反他们认为让人民拥有武装力量是对国家的保护,这与中国古代的许多统治者收缴民间武器的行为截然相反。第三、国王并不能够无限期的召集民团,他们的服役期限通常是2个月左右。第四、民团只会在应对大规模外敌入侵的时候召集,国王不能像派遣骑士军和雇佣军那样把他们派去国外征战。
装备各异的民兵
2、海军——从港口城市征召的民间力量
英格兰是一个岛国,但是中世纪的时候英格兰海军并不强大。和现在我们印象中的海军不同,那个时候英格兰并没有长期服役的军舰,几乎所有的船只都是临时征调而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世纪英格兰的海军和民团是同一个性质的。
在12世纪,英格兰沿海的防御任务是由沿海居民自己来承担,国王将海上运输的任务交给哈斯金斯、多佛尔、海斯、罗姆尼、斯韦奇等五个沿海城镇。这些城镇每年要义务提供55艘船只并且服役15天,超出这个期限的军役国王将会支付报酬。
征召海军作战
由于这些城镇承担了英格兰的海上防卫和运输任务,作为交换,国王将会赐予他们贸易和行政方面的特权。比如他们拥有一个裁判庭,享有司法独立,并且免受其他地区的司法管辖。他们还被免除了通行税,并且每年可以开办一次商品交易会。由此可见,国王并不是无偿使用民间的力量的,他会做出政治和政策的让步来换取相对应的服役,从某种程度上看来,这更像是一场交易。
唯一例外的是亨利六世在与法国进行战争的时候建造了一支30艘船的船队,但是由于需要巨额的保养费用,在他死后这些船只很快就被转卖和拆除了。直到都铎王朝时期英格兰才正式创建了海军,而这个时候已经是15世纪后期。在此之前,英格兰的海军力量和民团一样,都是属于民间的武装力量,他们更多的是为保护国家而存在,而不是国王的私有财产。
中世纪海战,漫画
中国古代的皇帝往往掌握着规模庞大的禁军,驻守各地的地方武装也听从皇帝的调遣。但是英格兰国王则不同,他们只拥有一支小规模的亲兵卫队。
亲兵卫队作为拱卫皇权的直接军事力量不但规模小,创建的时间也晚。直到1485年,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才正式创建了直属国王的亲兵卫队,并且人数只有区区的200人,他们主要是由小乡绅和富裕的自由民组成。亨利八世则在此基础上又创建了一支50人的贴身卫队,他们都是由贵族组成,装备更加精良。但是从总体规模上来看,国王的亲兵卫队所能发挥出的作用有限,并不能成为作战的主要力量,他们更大的作用是保护国王的安全。
来自贵族阶层的护卫拥有更精良的铠甲
从亲兵卫队的规模也可以看出,英格兰国王并不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直接掌握者。在法律规定的服役期过后,国王必须给与贵族们相对应的报酬来换取贵族们率领军队为其效劳。这种模式发展到后世,就造成了国王的兵力弱小,而议会的兵力强大,因为英格兰各地的地方官、民团、海军都是议会的拥护者。在17世纪中叶,国王能够召集2000名骑兵和6000名步兵,而议会则能够在短期内召集5000名骑兵和25000名步兵。
肯尼迪.o.摩根指出:“政府缺乏强制性的力量:它没有常备军或有组织的警察人员,甚至连保卫国王和他周围作为仪仗的警卫人员也是在复辟时期才创建起来的。1603年至1640年国王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召唤的武装人员,为数只有几十人,而不是上千人,……。
现在的英国皇家卫队
从以上的简单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贵族所率领的骑士军团是中世纪英格兰军队的主体。招募雇佣军则是在骑士军人数不足以应对战争的情况下所采取的补充策略。民团和海军来源于民间,他们一般只在抵御外敌入侵的时候起作用。
以上这几种军事力量都不是常备军,雇佣军受到金钱的限制,而骑士军、民团和海军都有各自的服役期限。他们一方面起着保护国家,拱卫王权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却也限制了王权的过度膨胀。国王能够直接指挥的亲兵卫队相对而言规模较小,一般只能够充当护卫的角色。因此,英格兰国王所能够直接调动的军队是非常有限的,这一点和中国古代的帝王很难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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