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城中旧村中存在很多房屋买卖问题,面对城中旧村更新改造,涉及到村民和买方的利益分配问题,双方都想拿到利益最大化,导致双方很难当面沟通达成共识,使之买卖分配问题搁置,导致旧村改造工作难以进行下去!
面对小产权房,是街道部门和企业的头痛之事,近日听到一则案例,村民把旧村房屋卖给买方,没有进行过户,只是双方签订买卖协议一方给钱一方给房。买方拆掉旧房屋又新建房屋,新建房屋未办理任何证件,房屋一直为买房使用。面对旧村更新村民便起诉买方,使之腾退房屋,最后房屋被强制腾退拆除。
具体情况如下:村民找到律师发起诉讼让小产权腾退房屋,房屋利益分配搁置一旁,法院受理之后,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定买卖双方协议无效,限期买方腾退房屋。村民去村委申请该房屋停水,买方不服再次诉讼进行二审,二审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房屋利益分配需要另案再起诉,村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法院发函供电部门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停电使之小产权房腾退,腾退后房屋移交给企业进行清拆。
该案例是在村民起诉小产权腾退房屋,对于利益分配问题搁置一旁,这样房屋移交企业进行拆除,村民拿到了该房屋的回迁房和安置租金等,小产权只能找村民协商或者再次起诉进行利益分配,同时房屋拆除可以供地给企业,企业会减少时间成本进行回迁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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