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争议解决专家、信荣律师团队/粤湾律师联盟首席律师
主攻:重大疑难复杂房地产案件
①城中村:507万套;
②商品住宅:189万套;
③工业宿舍:183万套;
④公寓等其他住房:97万套;
⑤单位自建房:55万套。
⑥保障房:51万套。
商品住宅在深圳现有住房体系中占比仅为17.47%,而被称之为深圳版“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多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城中村、单位自建房562万套,占比则高达52%!
①三套及以上商品房5.3万人,占比0.2%;
②两套商品房15.3万人,占比0.7%;
③一套商品房143.5万人,占比6.5%;
④公寓约82万人,占比3.7%;
⑤保障房约100万人,占比4.5%;
⑥小产权、单位自建房或无房约1850万人,占比84%!
1、在深圳,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居住在“小产权”房里面的;
2、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小产权房都承载着大量来深建设者的居住需求,之于深圳的高速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深圳小产权房法律专家、信荣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点评建议:
如此大的体量,如何处理是对深圳市政府执政智慧的考验,遗憾的是目前政府基本是一刀切,全面否定:
不允许流通,既不能买,也不能租(租赁合同无效),而又可以法拍(等于通过法拍可以流通)、基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的考虑,又招投标出租,导致招标无效的尴尬!
经过1992年“统征”、2004年“统转”,深圳已实现全市土地国有化,由此,深圳小产权房也存在与内地集体土地小产权房完全不同的涵义,深圳处理小产权房有着天然的优势:
确权不需要考虑土地性质,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符合条件的确认产权,不符合条件的临时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情况的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等情况依法没收即可。
搁置,既不处理,也不允许流通,不能发挥使用价值,与“物尽其用”原则相悖,与市场需求相悖,期待着深圳市政府能够尽快处理,还深圳小产权房一个名正言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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