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明小产权房学位?未实际居住的住房不能申请学位!深圳又一区积分入学政策出炉!

六个区之前都发了积分入学政策的相关消息

现在

光明也有消息出来啦

3月18日

光明区教育局发布

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意见稿

并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入学的租赁凭证也有新消息

孩子今年或明年升学的家长们

赶紧来了解

跟之前的政策有什么变化

对于光明区新的积分入学办法,小编给大家简单划下重点,主要是有变化的方面:

(如无特别说明,户籍指的是孩子户籍)

1、学位类型重新划分

从划分为五类,变成了八类。

2、新增基础积分

原来光明区的学位类型是没有基础分的,现在变得和罗湖一样了,学位类型即是“先类别后积分”里面的类别,对应的基础分也会算到总积分里面。

图源:摄图网(ID:500406494)

3、计生加分

只保留了独生子女加分,加1分,其他不加分。

4、按时长加分分值降低

所有按时间长度加分的项目分值都降为原来的十分之一,包括入户时长、居住时长、社保时长,都变成了0.1分一个月。

图源:摄图网(ID:401069837)

5、光明区户籍居住时长加分

新增了自建房、祖屋、集资房这三种特殊房产可按时长加分,其他特殊房产不加分。

6、非深户社保加分

非深户社保加分从原来的按养老、医疗中较长的算分,调整为按养老、医疗同时缴纳时间算分。

图源:摄图网(ID:400073540)

7、要求实际居住

明确了,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8、中山大学附属学校

2020年光明新增中大附校招生,但是学区内孩子申请这所学校时,录取规则有所不同,要优先录取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全职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职工子女),录完后有空余学位才按“先类别后积分”录取学区内其他学生。

当然,光明区很多地方都是被同时多所学校学区覆盖的,大家也可以选择别的学校。

PS:以上是小编简单总结的一些变化,像双居住证加分同步降低等都不再细说。

光明区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意见稿

积分标准

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类型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购房情况分为八类,积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备注:

(一)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

(二)学区内光明户籍: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三)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地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地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图源:摄图网(ID:401683854)

(四)其他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房和租房(持有红本《房屋租赁凭证》)之外的其他类型的住房,其中光明户籍拥有如下特殊住房可计算居住时长加分:

1.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2.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3.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五)新购商品房(住宅),有购房合同,还但未取得《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加分。

图源:摄图网(ID:400070451)

(六)学位类别以学位申请时核定为准,通过学校初审后将不予变更。台湾地区户籍儿童、少年与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少年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包括港澳户籍儿童、少年。

(七)中山大学附属学校首先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全职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职工子女)招生,剩余学位供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

(八)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优惠对象按相关政策落实公办学位。

录取规则

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当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

图源:摄图网(ID:401118893)

积分排序派位后没有申请到公办学校学位的,如其他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由教育局组织征集家长志愿,按照本积分办法录取到其他公办学校。没有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局按照申请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光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光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并附真实署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邮编:518107;

电子邮箱:jykjjb@szgm.gov.cn。

截止时间:2020年3月28日。

2021年租赁凭证办理时间推迟

2021年光明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说明:本文由深圳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来源:光明教育局、本地宝深圳升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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