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宝安村委统建楼是否可租赁?这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法律规定、政策解读、村民意见和最新进展。
一、法律规定
根据《广东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住房在确立房屋所有权后,可转让、继承、赠与、抵押和出租等。此外,根据《广东省宅基地办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财产权,集体所有,个人使用。因此,宝安村委统建楼是否可租赁,应该是可以的。
二、政策解读
宝安区政府曾于2015年发布通知,规定了宝安村委统建楼的使用方式。其中规定,统建房的权属单位为村级集体,使用权归属为享有自主产权。此外,通知还对要求购买统建房的申请人进行了限制,包括必须是本地户籍、无购房记录、家庭户口在宝安区、以及年龄在18-60岁之间等。但由于官方并未对租赁问题作出明确说明,因此前景仍不明朗。
三、村民意见
对于是否允许租赁统建楼这一问题,宝安区村民观点不一。一些村民认为,可以允许租赁,这样可以给需要居住的人提供住房,同时也可以增加村集体收入。而其他村民则反对将统建房租赁给外来人口,认为会增加小区人口密度,影响小区环境和安全。
四、最新进展
近期,宝安区政府曾向宝
安村委发出通知,要求所有统建楼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此外,宝安村委也表示,暂时不会放开租赁事宜,目前还在制定规章制度以及租赁价格等方面的问题。五、总结
总体来说,宝安村委统建楼是否可租赁的问题还存在诸多争议和不确定因素,需要各部门与村民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磋商。不过,根据政策规定,宝安村委统建楼的使用权是属于自主产权的,因此可以允许租赁的可能性比较大。针对以上问题的逐步解决,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最新进展。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maifanggushi/143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