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购买小产权房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违法建筑挡住腿,八年光阴路不通,一朝来了纪检委,既通路来又追责。”这首由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贾庄村四社村民王老汉即兴而作的打油诗,道出了自家旁边违建房屋拆除后发自内心的喜悦。

2012年8月,贾庄村四社村民寇某祥兄弟俩在将旧宅基地改建为别墅过程中,侵占附近村民耕地,实际违法扩大占地总面积1398.36平方米。但时任平川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的赵某,明知违建长期存在,却视而不见、执法不严。2020年5月,经调查核实,平川区纪委监委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在该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寇某祥兄弟俩违建的别墅被依法拆除。

耕地是最宝贵的资源,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农地农用,保障耕地安全。

在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的督促建议下,省自然资源厅从查明存量遏制增量、依法依规坚决整治、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等7个方面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细化调度。各市州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甘肃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与“大棚房”整治和违建别墅整治工作一起纳入耕地保护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紧盯公职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参与、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等问题开展监督。

针对农村耕地保护中存在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突出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土地审批使用、执法部门日常执法、用地计划指标等重要环节,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加强对各地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肃查处。同时,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耕地保护制度,形成对农村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耕地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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