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烂尾或假死的项目中,也夹杂着有着同类特质的小产权房,他们利用购房者“我想有个家的心理”,打着复工的噱头,描绘很快就能交房的愿景,发出“催款函”欲二次收取购房余款。已经烂尾成为“僵尸”,却又死而复生催讨购房余款,这件事更令人不解。或许购房者归心似箭,都盼着“回家”,岂不知这个“家”早已不属于自己。对此,希望购房者从政策面去认识,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切莫轻信谣言再次上当。
从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开始,住房市场化,商品房的快速推进,使部分无良商家看到了房地产的巨大利润,因此一批未经审批项目一哄而上,低价出售的小产权房,给住宅市场和消费者留下极大隐患和痛楚。
众所周知,未经相关部门立项、审批,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开工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相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俗称“小产权房”。与“五证”齐全的商品房不同的是,商品房入住后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配套等费用,未经审批,因此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交易及用房屋实施按揭、抵押、贷款等行为。
小产权房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核心是价格。买小产权房大多数是冲着“廉价”而来,岂不知购房者为“廉价”付出的是沉重代价!
就拿西安市咸宁东路半引路口的一个小产权项目来说,2007年底开盘,单价从1880元/平方米一路卖到2800元/平方米左右,明显低于周边商品房的价格。以浐河西岸2009年开盘的某商品房小区对标,当时开盘价3500—4000元/平方米(精装)。如果说前盘早开盘无法选择的话,在其后的二三年当中,该区域已有对标商品房,但许多购房者依然只图低价,选择小产权房。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该小产权项目没有施工多久便停工,呈现出“烂尾”态势,且一烂十年!
浐河对面的商品房楼盘一期于2011年交付,如今河西人家已安居十年,河东项目却遥遥无期,同样是买房,为什么悲喜两重?除了贪图便宜之外,盲从和轻信也是一大成因,想有“家”,最终却“无家”,南辕北辙更是其害之首,小产权房害人太深。
如今这个烂尾项目大门紧闭,门上张贴着2019年12月27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文件——市国土发【2019】6-56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处罚“没收陕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非法占地上的住宅楼两栋及其他设施……”至于该公司的“催款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对购房者来说,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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