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和筹融资者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理性投资。
希望社会各界都要自觉抵制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生存的土壤,共建美好和谐社会。
一、
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领域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1.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或民宿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2.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3.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4.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5.租赁市场非法集资风险。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居间、租赁合同约定,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
二、
如何防范以房地产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以房地产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往往因为有“项目”做幌子,更容易吸引社会公众眼球,社会公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1.要具备基本常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要预售商品房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要理性分析。广大购房朋友要加强对所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考察,实地查看项目开发及项目进展的真实情况。3是要有投资风险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广大群众要正确判断自己的抗风险能力,更要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三、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有哪些风险隐患和社会危害
1.房地产企业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下,以房地产项目的名义进行预售房屋甚至“一房多卖”,导致在资金断裂甚至是开发企业携款逃匿情况下索回购房款无望,引发产权纠纷。
2.非法集资房地产项目往往涉及社会集资、定期返租,在经营不善、收益不确定等情况下,买受人不仅租金等得不到保障而且开发企业也无法兑现回购承诺。
3.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滚动借款方式,短期来看是弥补了资金漏洞,但长远来看若是发生资金期限与项目周期不匹配,资金链断裂,买受人将是血本无归,权利难以保障。
四、
参与房地产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和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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