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开始关心2021年
学位申请情况
据教育局公布政策
2021年深圳部分区可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但还有相应要求
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各种材料!
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
各区关于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
详细情况具体要求
根据福田政策,2021年居住信息允许用来申请福田学位。
具体要求:
1、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2、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根据龙华政策,2021年可凭居住登记信息来申请福田区所有龙华学校。但如果租房未办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具体要求:
1、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2、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需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租房(未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居民信息登记采集时间必须是前一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在此住址。
在前一年8月31日至学位申请期间,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新旧住址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新住址《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采集时间与旧住址《内地居民采集表》的注销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根据坪山区政策,网格居住信息可用于申请学位。但无法办理租赁材料的虽然申请学位,却不积分。
具体要求:
1、租赁信息(蓝本)停办,可用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租住合法产权的房屋仍可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租住无合法产权的房屋2019年5月起市租赁部门停止办理租赁信息(蓝本),租赁信息(蓝本)停办以后,将以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不积分。
2、2021年申请学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
打印方式:
《内地居民采集表》家长需到申请学位房屋所属社区网格管理中队打印,《房屋信息采集表》需房东本人或房东委托他人到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进行打印并提供给承租人。
房东委托他人打印需提供房东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3、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
2021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租赁凭证的一样要求在2020年5月31日前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4、核查实际居住
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根据南山区政策,2021年南山区居住登记信息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申请成功将锁定学位。
具体要求:
1、受疫情影响,2021年在南山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2、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
3、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根据光明区政策,2021年可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光明公办学校。目前,光明区延长了2021年租赁办理时间,但没有提及居住登记时间是否延长。
具体要求: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1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0.1分/月。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1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3、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但居住其他类住房分类,不积分。
根据龙岗区往年政策,居住信息可用于申请龙岗学位,龙岗区目前未公布2021年具体要求,大家可以先参照2020年政策。
2020年具体要求:
1、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
2、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近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3、时间要求:
深圳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前。
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根据盐田区政策,2020年盐田区深户可使用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2021年盐田区非深户也可使用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
具体要求:
1、申请2021年学位,因租住无产权房屋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应提供实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首次录入时间应符合时限要求。
2、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根据大鹏新区政策,2021年可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大鹏新区公办学校,但是时间要求比较紧。
具体要求:
1、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2、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3、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0年罗湖区不支持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不过最新政策显示2021年可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罗湖学位,但仅限于租住无产权证明房屋的,并且不必须实际居住。
具体要求:
1、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少应到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并实际居住,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2、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罗湖区将继续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学位申请人应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络中心登记完善人口居住信息。
3、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1年),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2020年宝安区政策中没有提及居住信息可以申请学位,目前也没消息说2021年可用,建议按要求办好租赁凭证。
具体要求: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时限: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maifanggushi/109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