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些我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去年我们围绕长短视频开了好多次会,到底哪些真问题那些是假问题,过了一年了思路慢慢清晰了。因为我个人认为长短视频问题本身不是一个真问题,这两者之间本质上不是一个维度的事情,短视频代表着新型主流信息传播方式,是整体性的社会性的全局性的传播方式。长视频不是传播方式,只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形式而已。所以随着时间,这种争端只是一个特定时期的因为乐意没有调解好造成的问题,长远来说肯定很快不再是问题。不管版权还是互联网,都是创新中开放,开放中创新,尤其是短视频时代价值创造来源于流动和分享,而不是来自于单纯的保护。这些年通过各种争端双方越来越理性,包括一开始明星们说我的东西没有授权不能动,大家目前也认为这个事情可谈,所以越来越理性。通过大量的研讨争论,这是很好的改进的方法。因为知识产权问题,整个社会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人事不清,我个人认为知识产权学术界的学者对于知识产权也是存在巨大的差异,很多的思路都太单项。
要看这个问题,胡延平说了很多,站在人类信息传播机制的变迁上来看,最近30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内容驱动到2.0时代的用户驱动,到今天的数据驱动,整个传播机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我们的版权制度、我们很多的价值取向也应该跟上这个时代。
这里面最大的冲突就是,我们还是以授权为前提的许可文化,跟我们以共享为目的的分享文化之间,在智能时代到底如何调解?这是问题本质所在。我们传统的版权商和全民大众分享与创作之间这种冲突怎么办?这里面肯定版权人要不断的强化版权保护,但是制度本身一定是要利益平衡。所以从现在这个时代进入了智能物联的时代,算法和数据驱动已经越来越成为主导性,去版权化的特性已经开始了,第一个是全民分享,所有人都是生产者和传播者,这个时候版权制度就面临着一个很大的挑战,你怎么覆盖全民?第二个就是短视频这种形式,一个视频里面包含这么多,可能是别人的,也有很多自己的,这种内容形式本身就是一个,清晰化的版权很难。第三个就是传播过程中人越来越弱化,它是算法、海量传播机制的传播,那么许可为前提的版权文化很难适应。第四个就是机制传播,未来直播是个大趋势,那么直播里面镜头里面这些东西是不是都需要去确定版权才能直播?直播之前是不是要许可,这里面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这是大的趋势。
更大的趋势,首先我们承认版权制度是个好制度,我们不去否定这个版权制度。但是版权制度也需要合理使用,就跟内容合理使用一样,版权制度也要合理使用,如果把版权制度集中化、片面化,反过来伤害了制度本身。满足版权制度就是二选一机制,要不然就是保留所有的权利,要不然就是不保留任何的权利,但是互联网的所有内容都是处在中间地带里,这个时候我们要认识版权,互联网本身的基础架构它的机制和本质就跟版权制度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TCP/IP底层协议,它为什么不用知识产权保护?包括WWW超链接的内容也不需要授权,我们点一个链接也不需要别人许可我我就点击进去了,公开的数据我们都是可以用爬虫自由抓取的。包括网页和内容的高度可复制性等等。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把版权绝对化,版权制度就像退休制度一样,不是越高越好,应该是一个调整机制。那么互联网用版权的角度来看,它是很畸形的,中间最需要控制的地方放弃了控制,互联网的漏斗模型,这样它才是所有的内容能够传播、所有的技术能够包容,这是其本性所在。
完善保护机制和流程,保护短视频的分享机制
在长短视频内容本身,利益本身不可调和,随着新的传播机制到来,肯定会冲击原来的秩序。长视频的困境是长期化的,不仅是国内的长视频,国外也出现了这个问题,需要不断的调解,但是不打不明白,越打越清晰,这是好的。另外有些误区,通过技术全面扫描等等,这种方法是需要高度警惕的,这涉及到全民所有内容、全数据的风险,这种东西本身成本非常高,其负外部性也很大,很容易被滥用,可能是用在别的方面,会侵犯更多的利益。我们为了一点小利会造成更大的问题。所以也不要轻信的迷信技术解决版权问题。
过去30年,回过头来,我个人也是参与了30年左右的版权争端,我们看互联网的内容,90年代互联网内容不让转载,现在传统媒体都在平台上、社交媒体上自己开公众号自己发文章了,不存在授权问题了。软件业是典型的原来以软件许可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到今天连微软巨头都放弃了这个模式,基本上整个软件业目前已经彻底改变了模式,已经不再是基于原来的软件许可模式了,包括社区型、平台型、服务型三个类型的服务完成了整个变革。包括互联网内容的共享版权制度还是互联网的主流,不是传统版权是主流。我们的学术论文怎么样让其流通起来,这肯定是一个大势所趋。
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版权,完善保护机制和流程。但是我们也要保护短视频的分享机制,以开放共享来推动发展。在中间的地带,我觉得通过平台之间的积极合作,减少摩擦,像抖音跟搜狐、快手跟乐视之间的合作,大家通过利益解决争端,也是很好的,但是肯定不是一种机制性的东西,不可能相互之间都进行授权,因为一部影视作品的版权非常复杂,而且最重要的短视频、长视频大家鼓励市场相互进入,大家换位思考,可能会更好。
要保护短视频的分享机制,以开放共享推动发展
从这次长短视频的争端来看,最大的问题可能还是合理使用问题,合理使用不清晰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大家为了保护版权,人为的推高版权保护制度,这样把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变成了最大的受损者,一定要避免神仙打架用户遭殃,把合理使用的时代精神应该好好的进行倡导。规范的合理使用,怎么跟学术论文一样在短视频里通过平台网站能够有一些格式、有一些提示,让他们更加规范化,我觉得这个是需要的。包括有些合理使用也可以尝试通过行业的方式,确定一下比如说一部电影是不是2分钟就是合理使用,一部电视剧大概几分钟,起码拿出一些可操作的方法,通过双方把边界更加清晰。
那么合理使用问题,最新的《著作权法》也是更新了一些内容,加了一些定语,这些定语都是对于范围的缩小。所以合理使用就是不断的被挤压和侵蚀的过程,合理使用大家没人去维护。
过去30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舆论、政策、法律都是单向度的推动和单向度的舆论引导,我们要高度警惕知识产权的保护。版权需要合理保护,合理使用更需要保护。胡延平说了,开放的东西和版权保护是鱼和水的关系,版权只是鱼的小部分,大小之分要分清楚,知识产权不是唯一的路径,不保护也是开阔的道路,互联网领域就是不保护才有了今天,如果TCC/IP一保护,就没有了。就像电话网络一样,它如果保护不是今天50亿人高度连接的网络。它更不是单行道只有一个方向。所以合理使用是真正的人类信息和知识传播的生命线,是人类发展和进步最重要的绿洲。唯保护论、唯授权论、唯受业观、唯版权论很可怕,我觉得都很重要,但是都只是一部分,不能泛化不能扩大到所有的领域里头。90年代我也参与了软件保护的问题,包括00年代互联网搜索引擎的问题,最近长短视频。Youtube里中国很多的电影都在上面,中国的视频网站比美国干净的多,但是这种干净本身我觉得是有问题的,信息的流动是需要的,这样这个水才健康,它不是纯净水,纯净水是有问题的。所以在智能时代,版权需要控制、需要封闭、需要成本,制度是有很大成本的,我们不能只看到一副作品的利益,你把制度推高了,整个社会会付出巨大的利益损失。对人来来讲越重要的东西越不能封闭、不能保护、不能买卖,就像空气一样不能把它变成商品。所以中国的思想观念,一定要有多维度的思维,绝对不能单向度思考。
在一个全球50亿网民,中国10亿网民,人人都是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受害者。所以还是开放中创新,创新中开放,才是发展和胜利的唯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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