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商铺租金发票?必须给对方开发票吗?

贺丽娟

当然了,不然会涉嫌逃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双方可以约定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双方一定要对租金是否含税进行明确,即合同中的租金是税后,还是税前。另外,双方如果在协议订立时,约定“无需开具发票”,此约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也就是说,发票是一定要开的。

因此,在出租房屋时,租赁协议中一定要明确租金是否含税、发票由谁开具!一定不要约定不开发票!

法条: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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