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抢走我的房子
奶奶过世不久
大伯直接跑路
拒绝赡养爷爷
我咋就摊上这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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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父亲过世的早,我母亲生下我就走了,我从小到大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在我奶奶患癌症期间,大伯强迫我签了赠与合同,抢走了我父亲留给我的房子,并把房子赠送给他的小儿子。我奶奶死后,大伯直接跑了,把合同全部都拿走了,现在我的姑姑和大伯还拒绝赡养爷爷。我该怎么办?
A1: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爷爷可以要求你的姑姑和大伯支付赡养费。你是否能够依法要求返还被大伯抢走的房屋,要看你签订协议的具体情况。《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虽然你的爷爷目前跟你一起生活,但是你的姑姑和大伯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你爷爷可以选择直接起诉,也可以委托你代为起诉,要求你的姑姑和大伯支付赡养费。你是否能够依法要求返还被大伯“抢走”的房屋,首先要看你签赠与合同时的年龄。如果你签订协议时未满18岁,你也不是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鉴于你父母已不在世,爷爷奶奶就是你的监护人,同时也是你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没有经过他们的确认,这份协议是不生效的;另外,《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目前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的赠与行为还没有生效,你可以及时撤销该赠与。最后,如果你签订赠与协议时是被逼的,且签订协议的时间不满一年,你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如果你一直遭受胁迫,那么一年的诉讼时效应从胁迫终止之日起算。
2Q2婚房装修时房产在男方父亲的名下,男方承诺婚后过户给夫妻二人,但结婚七年一直没过户,后期夫妻两人买了一套房。现在孩子去了其他城市上学,买第三套房子时,男方让女方签协议放弃第三套房子的继承权,现已签署。现在男方承诺把婚后第二套房子给女方,在不过户的情况下女方怎样才能拿到第二套房子?如果二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
A2:第一套房屋是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你们夫妻二人无权进行处分;如果你想在婚内不过户的情况下拿到第二套房屋,可以通过签署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方法,确认房屋归你所有。第三套房屋如果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正常进行分割。《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你的描述,婚后第二套房屋原本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与丈夫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屋归你个人所有,双方签字确认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离婚,你可以依据该协议主张房屋所有权。但此时,该协议只对你们双方产生约束力,对外不能对抗第三人。稳妥起见,建议你和你丈夫签署协议后,还是尽量协商,一同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到你一人名下。虽然你已经签署放弃第三套房屋的继承权,但目前法律对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否有效在实务中是存在争议的。即便你放弃继承的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该房产是用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所购买的,那么该房屋仍有一半的产权是属于你的。更何况,离婚时你的丈夫还健在,继承并没有发生,无需考虑该房屋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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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楼下邻居的开放式阳台就在我家窗户下面,他在阳台上安装了4台空调外机,夜里产生的振动噪音影响我家人休息。通过沟通,该邻居并不认为噪音超过了国家标准,拒绝整改,要求我拿出检测超标的证明后才会整改。因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里规定了外机应该放在设备平台,所以我投诉到物业和社区,但他们也无法协商解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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