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继承最划算?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如果是在西方其他国家,父母要离世之前,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把自己的财产(包括房产)进行分配,立下遗嘱。
而在我国,大家并不会这么做,一方面父母碍于面子不想这么急匆匆就分配自己的房产,因为这可能会产生许多新问题,例如谁才是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如果自己有多个子女,会不会因为房产分配问题导致面红脖子粗、甚至是家庭分崩离析?这种情况谁都不愿意见到。
所以老人一般也不想立遗嘱分配房产,免得子女相争。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认为,自己离世之后,房产等自然会由子女继承,根本用不着自己操心。
房产自动继承,这是常态化想法。很多人认为在自己过世之后,子女自然继承自己的房产。
也有的人认为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孩子最划算。
更有人认为父母在世时把房子赠送给孩子最省钱。
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常见的就是以上这三种方法。
2004年发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这是最新规定草案,不过之际尚未实施。
那么,到底哪种方式最划算呢?
相信90%以上的人都认为父母离世之后,子女直接继承可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所以理应最便宜。
楼市指闻提示,如果你也是这种想法,可能以后你的子女要吃亏了,可能白白丢掉好几十万元呢。
一起来看看哪种最划算(我们以85平米的房产,总房价200万元为例):
第一种:父母过世后,子女房产继承,实现房子过户。
房屋继承办理起来非常简单,费用也很少,涉及到的契税、个数等费用都是免交的,主要涉及到财产公证费和登记费,费用金额都不大,我们简单计算一下:
费用1:房屋财产公证费:实行的是累进计费率%计算方式,100以下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所以如果是85平米房价200万元的房产,费用也就10000多元。
费用2:房屋登记费:这个费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属于小费用。
【总费用】房屋通过父母过世后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子女,一共需要费用大约是17000元左右。
不过房产继承也会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就像前边说的那样,如果子女众多的话,谁来继承。
由于我国还没有遗产税等相关税种,所以对这方面界定并不是非常清楚。
前不久人民网报道了深圳一位老人房产继承的案例,一位老人由于没有子女,年老之后投奔侄女,侄女送终,老人有一套回迁房,侄女申请拥有该房子所有产权,最终法院根据《继承法》判定侄女拥有30%产权,其他70%归国有。
不管是从继承法而言还是财产分配角度而言,父母都应该学法懂法,在世时就需要分配好自己的房产问题,避免最后出现房产纠葛。
需要重点提示的是,如果子女继承的父母这套房子,并不满足满五唯一的话,再次出售时,就需要缴纳20%的个税,这个数字可不算少了。
第二种:父母在世时,把房子卖给子女,实现过户。
很多人会认为,父母的房子卖给子女,这说不通啊,毕竟是一家人,一家人把房子卖给自家人,岂不是很荒唐?
其实,如果你懂得了其中的门道之后,就不会这么想了,父母在世把房子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或许是最划算的过户方式,仍然以85平米200万元房价并且房子已经满五唯一为例,房屋买卖费用如下:
费用1:契税,满五唯一的情况下,面积少于90平米的为1%,面积超过90平米的为1.5%,不是唯一房子的,契税是3%。
费用2:增值税,房产证不满两年的按照5.6%计算,满了两年的免交增值税。
费用3:个税,非普通住宅交易总价格的2%,一般普通住宅是总价的1%,加上个80元的记录费。
【总费用】父母在世时通过买卖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一共需要花费大约6.08万元。
乍一看,与第一种房产继承的几千上万元的小费用比起来,这个6万多元的费用或许贵得多。
不过,当你考虑上房屋继承之后如果再次出售个税的比例,就会感觉6万元便宜的多。
因为就大多数人而言,继承了房子之后,往往都会选择尽快出售掉。
第三种:父母在世时,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在房产过户过程中,方式有很多,除了继承和买卖之外,还有房产赠送,这也可以实现房产更名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父母自愿把自己的房子无偿赠送给子女,双方案例来说应该订立赠送书面合同的。
在前几年的新婚姻法开始实行时,这个问题讨论的更多,婚前房子婚后不是共同财产,婚后父母把房子单方面赠送给一方子女的,则视为单方财产。在房屋赠送中,产生的费用如下:
费用1:契税:房产总价200万元*3%=6万。
费用2:评估登记等费用:费用比较少,几百上千元而已,可以忽略。
费用3:房屋财产公证费:20*1.2%+30*1%+150*0.8%=17400元。
【总费用】如果父母在世时通过赠与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话,85平米房产总价200万元,需要费用一共大约7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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