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广西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调查。
死者刘国理,男,23岁,北海市铁山港区人。2016年12月21日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逮捕,送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收押前,按照有关规定对刘国理进行了身体检查,符合关押条件。
2017年7月12日19时许,同监室人员报告刘国理发高烧,出现抽筋症状。接报后,驻所医生迅速对刘国理进行治疗。由于病情恶化,20时许,值班民警联系救护车将刘国理火速送到北海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刘国理被医院确诊为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感染性休克,于7月13日7时29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在全力组织抢救刘国理的同时,按规定第一时间通知了驻所检察室和刘国理家属,并立即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
目前,该事件的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我局将及时把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北海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6日
为何看守所频现非正常死亡
近年来,看守所、派出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见诸报端,有分析认为,主因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少数民警滥施暴力、搞刑讯逼供。此乃是看守所、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的一个直接原因。近年来,个别人员粗暴执法、枉抓无辜、刑讯逼供等不良执法行为广为社会所诟病。虽然我国明确规定公安、检察等机关在侦破相关案件时不得刑讯逼供,深圳小产权房,而实际上,刑讯逼供仍是警方尤其是一些基层派出机构屡用不爽的办案手段。
二是警方权力过重和滥用公权、乱作为,此乃是看守所、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国,权力在警察和民众面前,本身就是不对等的。民警可以随时随地盘查一个在大街上正常行走的公民,也可以随时将任何一个公民带到公安机关进行问询调查,深圳小产权房,中国每一个公民都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这就是现行法律赋予“民警的权利”和“公民的义务”。
三是“制约失衡”,此乃是看守所、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犯罪执法人员制约失衡,量刑畸轻是造成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的重要因素。(腾讯新闻综合四川新闻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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