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同步搭建空间信息协同管理平台,实现发改、教育、民政、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城乡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对图”会商,强化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商业、公交等社会民生服务设施市、区、街道、社区规划建设统筹。
2要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党建活动、自治管理、教育、养老、卫生、便民市场、文体、警务等社会民生综合服务设施需求,明确街道、社区社会民生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相对集中规划建设社会民生配套设施。对社会民生服务设施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将现行社会民生服务设施用地有偿使用价格评价标准降低30%左右,地下空间出让价格整体下调25%左右。各类社会民生公益服务机构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原有划拨土地增建社会民生服务相关设施的,不再收取土地价款。
3保障各区街网格范围内规划的社会民生服务设施优先于开发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和交付。社会民生服务设施未完成建设的,东莞小产权,相应区街网格统一建设周期内的商业、住宅项目依法不予规划核实,不予核发后续建设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民生服务设施不按要求同步交付的,村委房,依法不予办理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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