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5〕53号)
有关规定和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
拟对2022年下半年终审通过的
1296户中低收入类
11户外来务工类33户最低收入类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施租金补贴保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审核结果
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已发送至街道社区,由街道社区陆续进行通知。申请家庭可在街道社区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拨打公租房咨询电话83621209查询审核结果。
二、办理租赁备案
终审合格家庭请按规定时间,在11月20日之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租房及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相关要求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制式模板可在“辽事通”APP的“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选择城市-大连”-“资料下载区”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社区领取。
2.签订合同的承租人须为主申请人,承租住房须为市内四区(中、西、沙、甘)的住房(房屋所在区以产权证编号为准);为简化后续办事程序,建议签订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为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备案期间更换租赁住房的,需及时注销原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并办理新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3.租赁备案办理程序:准备好《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后,通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签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备案手续。
租赁备案部门联系方式:
8369927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
86319273(甘井子区)
4.注意事项:
①保障家庭不可以承租本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②以下房屋不能办理租赁备案:非住宅、小产权房、军产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被查封的房屋、已经出租尚未到期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办理租赁备案的房屋。
三、提供银行卡号
主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用于领取补贴的工商银行卡号提供给户籍地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将卡号录入住房保障业务系统。银行卡要求必须是主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储蓄卡或借记卡,不限于大连本地开户,中国境内开户的均可(港澳台地区除外)。没有工商银行卡的申请人,须自行到工商银行开卡。
四、首次发放补贴时间安排和其他事项
1.对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家庭,将于每季度末将当季度租金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的工商银行卡内。首次补贴(今年12月份1个月的补贴金额)预计将于2022年12月初发放。
2.对于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家庭,按照我市公租房有关规定将取消公租房租金补贴保障资格。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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