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明”收费合理与否,市民各执说辞
对于开具房产证明被收取50元服务费一事,很多市民都反映有过相同经历,肖先生表示,当初自己买房,在办理买房手续时就被房屋售楼部人员要求去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不过就是一张A4打印纸加盖一公章而已,却被收取了50元服务费,当时就感觉很不合理。肖先生说,“毕竟房地产查档等这些民生收费,其本质上占的是公共资源,应采取公共服务性的表象性收费,结果却变为垄断性经营,实现高收费,实在需要调整。”对此,曾在北京发展的陈女士也表示,“都是房地产查档收费,在广州、北京等地都是不收费的,为什么怀化要收呢,价格还差别那么大?”
当然,也有持中立意见的市民,某房产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就表示,且不论是不是公共服务,毕竟人家上班进行了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也是应该的,就算去办个身份证、护照也不是免费的呀。但是,费用收取确实需要有个标准,不能收的太离谱,在市民承受能力范围内示意性收取一定的费用,相信大多数市民还是可以理解的。
今年3月20日起,已开始执行产权证明收费新标准
针对上述市民关心的问题,市房产局办公室的廖主任特别给记者出具了一份2016年6月13日开具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据名称为“档案利用服务费”,费用金额为4.85元,税额0.15元,总计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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