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四有新标准:有专长;有态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拆迁维权有套路;高额补偿有妙招
来源:作者:李瑶瑶编辑:车姿;仅供学习交流使用/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法律征文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随着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拆迁成了关乎民生大计的重头戏。
有的坚决不搬被称作“钉子户”;有的摇身一变成了n套房的房主变身“土豪”;有的被迫牵扯进继承官司、行政诉讼……那么如果拆的是自家的小产权房,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跟随我来探究一下吧。
老张和爱人在上世纪末是一家国营单位的职工,单位集资建房,只需要交给单位几千块钱,双职工家庭便可分得一套福利房。老张和爱人一直没有房子,便凑齐了钱,要了一套福利房,与同事们家的房子坐落在一起。
本来两口子的日子就要顺顺利利地过下去了,不料正赶上国营企业改制,两口子都成了下岗职工,但是这套房子一直住着。这几年政府要拆迁,单位于是把这些房子的事“提上了日程”,雇人对这批住人的房子是又打又砸,断水断电,要求原职工搬出,配合政府拆迁规划。老张家庭条件一直不是很乐观,要是房子拆迁款白白给了单位,最后住的地方也没了,该怎么办呢?老张隐隐觉得对这套房子,自己是有一定的权益的,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和爱人来到我们法律维权协会求助。
法律维权协会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两位当事人,安排律师为其解疑答惑。原来啊,对于老张家里的房子,当初交了几千块钱,没有房产证,老张没有所有权,但是是有一定的使用权的。看完老张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使用权的期限,所以这套房子老张是可以一直居住下去的。
现在碰到政府拆迁,老张是住不下去了,但是可以与单位、政府三方协商,答成和解,由单位对老张的居住使用权进行一定的补偿,或是与单位分割拆迁款。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则由法院来根据现有证据裁决。
看完老张小产权房碰到拆迁的事,您是否也明白了一些法律常识呢?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我们一定要保存好原始证据,像老张保存着几十年前的集资建房合同,还留着单位打砸房屋时的报警记录,这就给胜诉增加了不少希望。遇到强权恐吓威胁也不要害怕,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什么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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