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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2023年度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
三、资助标准
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对要求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发布申请指南,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经研究,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部署,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项目3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方向详见2023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清单。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以及保障实施重大专项任务的其他必要条件。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报说明
(一)项目主题
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研究,2023年开展3个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具体参照2023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清单。
(二)项目方向
2023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方向分别为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及登记应用项目,专利申请质量前端排查数据服务项目,前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
1.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及登记应用项目。该项目旨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工作要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理论制度规则及标准体系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区经验”,为我国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发挥支撑作用。
2.专利申请质量前端排查数据服务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对深圳市申请专利进行全覆盖前段质量筛查,并提供非正常专利申请前端排查数据,探索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为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供可供参考的信息支撑服务。
3.前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加快建设前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的工作任务。促进深港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三)项目要求
1.有关项目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考核标准及进度安排等工作要求推进实施。
2.同一申请人可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申请人应当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根据单位性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企业申请人无须提交营业执照;
2.申请人自行申报的或者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模板)及经办人相关资料。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以及保障实施重大专项任务的其他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
提交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名单(系统模板,需注明项目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人员能力相关材料,包括各人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有)、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3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知识产权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等。
(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1.同类型项目经验及业绩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承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重大项目的立项佐证材料、项目合同、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报告、成果验收情况等;
2.获奖情况相关佐证材料:过往承接项目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或者市级知识产权领域有关奖项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八、受理事宜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8:00截止。
(三)申报方式
本次资助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1001440300,建议使用360(极速模式)、火狐等浏览器软件。
登录申报系统后,选择办理情形“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2023年度)”,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分别选择“深圳市”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找到“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2023年度)”,或者直接搜索“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2023年度)”,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第七条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分别上传。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3602720。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70173、0755-8307075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九、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办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含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进一步实地考察)——会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和重复资助情况——集体研究决策——公示(5个工作日)——事中资助项目签订合同——财政资金预算申请——资金拨付。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申请人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申请人名称与其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资助申请审核结果及办理资金发放,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3.申请人提交资助或奖励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资助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资助专项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按通知要求办理。
十一、合规提示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四十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申请资助时必须作出合规承诺(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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