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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答:
1、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析:
对于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秦符森律师简介
秦符森律师,太原市人,毕业于山西大学,责任心强,办案严谨扎实,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技能,多次参与山西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的案件评论,办案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较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勤勉务实,为人正直,作为老律师追求社会的公平、公正。不说大话、诚实待人。
人生格言:把信誉看作自己的眼睛一样重要,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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