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更名两种情况
一、预售登记前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十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
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二、预售登记后
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合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提醒:更名风险不容忽视
合同更名是期房转让的一种形式,在期房转让当中,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赚取房屋交易差价。因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就当前房地产转让法规而言,合同更名行为亦可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如果房产商配合进行合同更名,那么地产商与新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等同于一手房买卖,更名后房产商与原购房者签订的合同进行作废;如果房产商不支持更改房屋买受人,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合同更名手续无法办理,合同更名亦无法进行下去,因此,合同更名还要取决于地产商是否支持。
【购房合同更名】买卖期房须办理购房合同更名
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如果转让就需要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因为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实践中,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合同更名的方式实现目的。主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原合同已经备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另外的买房者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如果合同未备案,进行合同更名也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总之,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购房合同更名应多注意
高额手续费
李先生通过中介看好延吉路附近一处二手期房。经过几次讨价还价,与原房主签订了合同,李先生交了中介费及1万元的定金。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原房主应于约定的日期,与李先生办理购房合同更名手续。
当他们到房产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时,房产商开出的条件让李先生感到意外。房产要求,申请办理合同更名的业主,不管房屋总价款多与少,需要缴纳手续费1万元。对于这笔突如其来的高额合同更名费,双方都没有预料到。当然,谁也不愿承担这笔费用,而房产商又不同意降低收费标准,就此双方的矛盾发生了。李先生要求退还定金,而原房主要求继续履行。
目前,在二手房市场中新盘唱主角,从各中介房源登记的情况看,这些新盘(还包括期房)多数需要办理合同更名,而不是产权过户。虽然省却了部分交易税费,但是从实际操作看,合同更名隐藏着风险,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常发生。
更名后不认账
不久前,市民乔先生以合同更名方式购买了张先生的房屋,该处房屋是未交付使用的期房。乔先生在完成与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不承认与张先生之间签订了更名合同,同时拒绝支付房屋差价。于是,双方最终闹到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签定的合同更名协议无效,鉴于房产商已与李先生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最终双方达成法院调解,乔先生要给予张先生适当补偿。
形式:合同更名花样多
合同更名,简单说就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变,只更改买受人。
有人认为,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入住,所以办理合同更名手续比较简单。对此有律师认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是否简便,应视购房合同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而定。合同更名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二、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此种情况下的合同更名手续也较为简单。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hot/113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