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星源电子与钟艺玲女士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星源
电子与钟艺玲女士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电子”)与钟艺玲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4月22日,为满足日常运营需要,星源电子与钟艺玲女士签署
了《房屋租赁合同》,钟艺玲女士将其位于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的四处
房产出租给星源电子使用,出租期均为: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每年租金合计为8,579,493元。
2、钟艺玲女士目前通过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新艺公司现持有公司64,935,3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应
被认定为关联交易。
3、本议案获得无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钟志海先生已回避表决。
4、由于本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上,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钟艺玲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西路26号
3、身份证号码:440203196511XXXXXX
4、持有麦捷科技股份情况
钟艺玲叶文新
30%夫妻70%
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
9.2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此次交易的价格系交易双方根据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
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
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钟艺玲将位于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宿
舍A座房屋(间)编码为:4403060050160900026的房屋出租给星源电子作住宅
使用。该建筑物总层共6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钟艺玲,房地产权利证书或
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居委会证明008017;出租房屋为整栋,建筑面
积共计2,648.24平方米。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640.68元;
2、钟艺玲将位于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宿
舍C座房屋(间)编码为4403060050160900025的房屋出租给星源电子作住宅使
用。该建筑物总层共7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钟艺玲,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
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居委会证明008016;出租房屋为整栋,建筑面积
共计5,374.56平方米。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4,803.92元;
3、钟艺玲将位于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办
公楼房屋(间)编码为4403060050160900026的房屋出租给星源电子使用。租赁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939.86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为2层。租赁房屋权利人为钟
艺玲;房地产权利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居委会证明
0080165。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9.5元计算实收,月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8,327.27元。
4、钟艺玲将位于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房
屋(间)编码为4403060050160900022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星源
电子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7,701.84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为3层。租
赁房屋权利人为钟艺玲;房地产权利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名称、号码为居委会证明0080178。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
每月19.5元计算实收,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40,185.88元。
以上协议中租赁期限均为:2017年04月01日-2019年03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星源电子租用钟艺玲女士房产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
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实现彼此资源互补,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今,公司与钟艺玲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91.99万元,全部为因星源电子租赁钟艺玲女士房产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关联
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补充确认的交
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公司补充确认
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同意。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麦捷科技上述关联交易无异
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
认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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