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的拆迁补偿方案主要参考是三份文件:
(1)《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
(2)《东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东府〔2017〕25号
(3)《东莞市“三旧”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
拟定拆赔方案是前期服务商的其中一项工作,需通过村表决且要镇街审批。接下来看看部分东莞旧改村的拆赔方案对比。(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错误请联系小编修正)
一般适用范围会在三个方面进行限定,第一个是拆迁范围,第二个是可补偿建筑物的时间界定,第三个是家庭户的认定。拆迁范围就不一一赘述,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划。时间界定,是确定开发商所要赔偿的物业及金额,而家庭户认定,是村集体认定户口的户数,来确定拆赔所能得到的利益分配。
南城水涧头:以水涧头村2019.1.20进行的航拍实录为依据,在此之前建造的物业按本方案执行,在此之后未经批准建造的物业不予补偿
凤岗:2020年3月3日以前(含当日)已建成的私人住宅可按照本方案进行补偿,2020年3月3日以后建成的私人住宅和未经批准建造的私人住宅一律不予补偿,私人住宅的建成情况以塘沥村2020年3月3日进行的航拍实录为准。
南城水涧头:以2019.1.20在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户口本记录为准,在2019.1.20日后户口登记变动的,按2019.1.20日的户口本记录处理
凤岗塘沥村:以2020年3月3日在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户口本记录为准,在2020年3月3日后户口登记发生变动的,按2020年3月3日的户口本记录处理。
补偿标准可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这些也是一村一策的淋漓尽致,亿元户很难出现,但是仍然阻挡不了人们想着一夜暴富。被拆迁人可以有三种选择三种补偿安置方式之一: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置换;
3、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
南城水涧头几乎是东莞拆赔的引导性案例。在安置房的置换中,南城水涧头限制了单栋建筑的层数,三层及以内的层数置换比例不同,但置换面积不低于1:1;
限制了以单独建筑一至三层现状建筑面积平均值的一半作为第四层置换面积上限,
第四层现状建筑面积≤第四层置换面积上限的部分按1:1的比例置换,
第五.六层现状建筑面积只作货币补偿;对于置换面积的上限,也有限制。
而同沙等水岭村被戏称是“抄作业”,与南城水涧头并无太大差异,赔偿的各个比例几乎无差异。
在置换安置房的规定上,往往会对层数有所限制。超过所规定层数,便只能货币补偿。如南城水涧头和同沙等水岭村都是第四层现状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第四层置换面积上限的部分以及第五.六层现状建筑面积只做货币补偿;在凤岗,7层以上的,第七层及以上现状建筑面积只做货币补偿;官井头是四层以上以货币补偿为主。
在夹层建筑面积上面,大家可以对比下南城、凤岗、田心这三个地方的。南城是三层及以内高度不小于2.2米的,而凤岗是四层内不小于2.2米的,南城和凤岗都是按照1:1的比例去置换,而田心是层高大于2.2米的,有报批手续的混凝土夹层5000元/m,无报批的夹层2000元/平方米。
大时代环境下,通货膨胀,村里大多数村民的选择,可能是物业补偿,而不是货币补偿。
据上图可知,南城水涧头、同沙等水岭村、凤岗塘沥村是一样的,都是按单栋建筑进行补偿,而清溪镇则是按户口进行补偿
而黄江田心村的过渡安置是如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按现状房屋置换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过度安置费;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部分,不另行支付过渡安置费。按每平方米每月计算过度安置费,过渡安置费每三年递增10百分之,按季度发放。按发布收房公告规定时间,自被拆迁人将房屋腾空并移交之日起,至回迁房屋入伙通知书约定之日止
奖励中有签约奖励、签约额外奖补、物业移交奖励、物业移交额外奖补。东莞市“三旧”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提到,拆迁人可以按照被拆迁人、承租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前提前搬迁和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按时搬迁的不同时限,给予不同的搬迁时限奖励。
奖励其实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鼓励村民,尽早签约搬迁。而履约承诺是为了让村民放心,在完成签约的比例达到一定数量时,规定年限内,若不能交付安置房便会为权益人购买同等面积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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